晋宁:强化巡纪联动 发挥巡察震慑作用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0-05-21 17:29:20
编辑:晋宁—张亚云
“在开展对区政务局的巡察工作前,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向我们提供了区政务局2017年以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项情况,让我们的巡察方向和重点更加明确。”“巡察期间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到区纪委区监委快查快办,释放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形成了强大震慑。”“通过对问题线索的多方会商研判,在充分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建议之后我们对移交的问题线索更加有底气了。”巡察组组长纷纷谈论着巡纪联动的效果。
为进一步提高巡察的威慑和公信力,晋宁区探索建立了巡察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协调协作工作机制。巡前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巡中智力支持、协作配合,巡后多方会商、精准研判,进一步强化巡纪联动,发挥“1+1>2作用”。
巡前,注重信息互通。巡察组进驻前,因工作需要向区纪委区监委内设机构了解问题线索有关情况的,以及需要对涉及有关人员问题线索的重要信息进行查询的,巡察组及时提请巡察办发函,向区纪委区监委相关内设科室进行了解。区纪委区监委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建立巡察组与区纪委区监委各科室之间沟通交流的“绿色通道”,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让巡察组做到带着问题巡,确保巡出实情、察出问题、开出良方。
巡中,注重发挥合力。巡察进驻期间,巡察组把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压实责任的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对巡察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经批准后,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办、严查严处的要求和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及时向区纪委区监委移交。巡察组对全区扶贫领域工作进行巡察时,发现区教体局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审核不严的问题,巡察组及时将掌握的情况向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进行反馈,区纪委区监委及时进行跟踪督办、快查快处,最后给予2人政务警告处分,2人通报问责处理。
巡后,注重会商联动。巡察进驻结束后,巡察办主动对接区纪委案管室、案审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会同各巡察组,召开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会商研判主要从事实出发,结合晋宁实际,对问题线索的主客观情况、违纪违法事实、定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量,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会诊”,根据问题情况准确选用处置方式,切实提高巡察质量。在对区残联的巡察中,发现区残联 “三重一大”会议记录造假、用残疾人康复事业经费支付交通事故赔偿款的问题线索,经承办部门与区委巡察组、巡察办先后3次会商,最终2人受到党纪处分。
“巡察工作与区纪委区监委审查调查同步推进,形成联动,有利于政治巡察和业务监督双轨运行,进一步做足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扎紧扎牢全面从严治党‘监督网’。”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说道。(杨柠源 宦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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