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受贿金挖出的窝案
来源于:寻甸县
发布时间:2020-05-21 16:42:57
编辑:寻甸—李秋仙
“规划中心主任徐某某2013年曾送过我10万元现金,他说土地流转工作大家都辛苦,收取的转让金有些结余,让我拿着用。”
寻甸县某乡原乡长潘某某因滥用职权被采取留置措施期间,一份亲笔书写的交代材料中赫然写着这样的内容。
调查组李组长凭着长期从事调查工作的丰富经验和敏锐的嗅觉,立马意识到潘某某主动交代的这个问题不简单!他第一时间将这份材料送到县监委分管领导杨副主任的手上。杨副主任看后,认为其中大有猫腻,立即召集调查组成员集中开会,就该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调查组很快形成统一意见:送10万摆明了是要将这位乡长“拉下水”,以掩盖背后的违法勾当!能拿出10万元土地转让金来送给乡长,规划中心内部人员分掉的土地转让金肯定也不会少!
摆在调查组眼前的问题是,因该问题可能涉及人员多,如何抓住问题突破口,在规划中心及其他相关人员没有行动前,组织一场迅速且有效的调查,既要避免串供,又要避免毁灭证据情况的发生。
调查组围绕土地转让金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进行了分析研判,涉及土地转让的合同,包括与之相对应的收据存根,及规划中心的收支账务等材料,下一步都将成为还原事实真相的关键书证材料,必须马上采取有效的措施来确保这些资料的安全。
调查组成员一致认为,规划中心主任徐某某是突破该问题最关键的人物。让徐某某开口是揭开真相最便捷的途径,但如何让徐某某开口?
潘某某因滥用职权挥霍工程项目资金数额巨大,被采取留置措施,这对于外界来说并不是秘密。而在潘某某被采取留置措施后短短几天内,居然扯出土地转让金问题,应该是徐某某等人没有想到的。既然如此,可以立即对徐某某开展调查,让他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调查组外围了解到,规划中心除主任徐某某外,还有3名工作人员,在规划中心工作时间较长的还有李某某和范某某。显然徐某某一人很难悄无声息的将土地转让金私吞并拿出一部分送人,也就是说,3名工作人员很有可能涉及其中。
外围调查后,调查组立即成立三个组分头行动:一组对徐某某采取留置措施,二组同时对李某某、范某某进行谈话,三组留守规划中心办公室,随时准备收集书证材料。
在调查组的不懈努力下,徐某某终于开口。根据谈话组提供的信息,留在规划中心的调查人员立马着手了对涉及书证的收集和扣押……
随着案件调查终结移送司法处理,2019年11月,徐某某因犯贪污罪、行贿罪被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0000元,李某某因犯贪污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50000元,范某某因犯贪污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00元。(张俊 何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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