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立足“零”字 做实信访办理“后半篇文章”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0-05-21 11:44:27

编辑:嵩明—王瑞华

 “信访件办理不能简单‘了结’,还要根据情况采用‘第一种形态’提出适当处置意见,做实信访举报件办理‘后半篇文章’。同时还要透过信访举报这个窗口,充分运用综合分析这个工具,加强对一个地区、领域和行业政治生态的分析研判,找准病灶,为清除影响政治生态“污染源”,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在5月14日的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专题会上,嵩明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对信访件办理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规定,强化检举举报件受理登记、分流转办、跟踪督办、答复反馈、澄清正名、结案归档各环节闭环管理,做深做实信访件办理“后半篇文章”。

接待群众“零距离”。县纪委县监委建设专门、规范的信访接待室及检举举报中心,配强接访工作人员。三镇两街道纪(工)委在办公场所一楼设置独立信访接待室,接待室制度上墙,实现与信访群众的“零距离”交流。变坐等上访为主动下访,采取班子成员定期接访接访、带案下访、对重复信访问题定点约访、回访等方式,有效解决基层信访接待回复“慢、拖、久”等难题,让群众“举报”进得来、揣着满意回。

受理分流“零积压”。把好受理质量“入口关”,统筹兼顾“信、访、网、电”等信访渠道,统一把自收件以及相关部门移交、转交件纳入信访室归口管理、集中分流,强化对受理信访件的前期分析研判,完善受理录入程序,于当日内一号一编完整登记录入受理平台,精准提出初步拟办意见并逐级报批后5日内快速分流转办,实现“多支流进水、一个水库蓄水、一个堤坝出水”规范化模式。实时更新群众来信件、系统内移交件、系统外移送件3类信访举报台账,确保“情况明、动态新、可监控”。

限时办理“零延迟”。按照轻重缓急对举报件进行初步筛选,划分一般、重点、复杂疑难三类,分类处置,提高效率。对所有信访件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对临近超期、超时未办结检举举报采用发函督办、约谈督办、电话督办、集中督查督办等方式定期不定期进行催办督办。原则上限时3个月内办结,办结后5天内将结果送信访室对账销号。每季度对信访件受理、转办、办理、澄清反馈等情况通报,压紧压实办件责任。

强化内控“零失误”。明确信访件的接收、登记、流转、督办、反馈等流程细节,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建立各类台账,做到信访举报件流转全程留痕、去向清楚。信访举报件全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防止无关人员接触信访举报件,坚决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严格执行“收拆分离、限时录入、快速分流、全程留痕、严格保密”工作方针和要求。建立信访室与案管室双向对接机制,每月月底将转办件及办理结果进行双向对账,对每个信访件单独立卷归档,做到件件有着落,卷卷有底册。 

实名反馈“零遗漏”。以规范信访举报澄清反馈内容、时间、方式、程序为突破口,确保信访举报问题处置到位、反馈及时高效透明,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实名举报件优先分流、优先交办、优先办结、优先反馈。承办部门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对部分实名举报件抽查回访,重点了解信访问题处置情况,征求举报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满意度调查,巩固信访事项办理成果。

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2件,办结61件,正在办理31件,办结率66.3%。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轮流接访7次、接待来访群众16人(次)、包案督办信访举报热点难点问题9件。(陈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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