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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一个“误会”引发的思考

来源于:五华区

发布时间:2020-05-19 16:41:46

编辑:五华—王永权

“你们一定要调查清楚,给我们一个说法,还我们一个公道呀!”举报人在我们办公室里,激动地说道。

2020年1月,第一纪检监察室收到一个问题线索。举报人反映其在南屏步行街设置临时摊位卖年货,并向负责管理的物业公司缴纳了管理费,同时给护国街道城管中队凌队长送了礼品,可还没到约定时间,物业公司就不允许其继续设置摊点贩卖年货了,造成举报人较大亏损。

“首先,我们要先搞清楚临时摊位设置与物业公司和城管中队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其次,我们还需要落实举报人反映城管中队凌队长收受礼品的情况。”主任说道。

“是的,只有弄明白临时摊位设置审批手续的办理及管理费缴纳的对象,我们才能搞清楚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另一位同事补充到。

随着调查的深入,我们了解到,设置临时摊点的行为属于有占道经营性质的临时活动,该摊点的设置由该物业公司报经护国街道审核,区城管局审批同意。举报人邀约了一名合伙人,两人以公司的名义与该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在约定时间内在审批地点设置摊位销售日用百货类商品。后因物业公司单方面涨价,两人与物业公司之间出现分歧,引发合同纠纷。在了解凌队长收受礼品情况问题时,该举报人的合伙人表示,凌队长当场就拒收了礼品,但由于举报人当时不在现场,不了解具体情况,造成了这个误会,因此及时递交了书面申请,撤回了举报。

“原来凌队长并没有收受礼品,举报人与物业公司之间也只是单纯的合同纠纷,这都只是一个误会呀!”我不禁感叹。

后来在与凌队长的交谈中,他坦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党员干部是一种压力,更是一种动力。群众的监督将促进自身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线,对自己是一种保护。这次事件虽是一个误会,但也给我敲响了警钟,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吸取经验教训,同时也要丢掉包袱,扎实管理好人员队伍,才能促进我们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面对群众的监督,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转变观念,放下姿态,与群众平等对话,积极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重视、尊重并运用好群众监督,对暴露问题及时修正,将外部监督的压力转化为改进作风、提升素质的内在动力。(浦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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