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铺好3块垫脚石 促信访举报工作群众满意度提升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0-05-13 15:16:08
编辑:嵩明—王瑞华
近年来,嵩明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头道工序”及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以干部身子沉下去、畅通渠道听进去、严抓办理实起来3项举措为垫脚石,推动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满意度、信任度不断提升。
压实接访下访领导责任,推动领导干部“脚步”往下跑。制定《县纪委领导班子接访制度》《下访回访工作制度》,将信访举报关口前移,要求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每月10日在县纪委信访接待室轮流接访;每季度深入到联系单位、镇(街道)、村(居)委会下访接访,听取掌握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群众意见;对基层信访线索进行摸排梳理。县纪委监委各室(部)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每月下访、接访一次,尤其是深入到扶贫工作一线,进村入户,对群众反映问题集中下访。
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渠道,确保基层群众“声音”上得来。利用门户网站、114号码百事通等媒介全面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建设专门、规范的信访接待室及检举举报中心,配齐电脑设备,配强接访工作人员,实现与来访群众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沟通。同时,积极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职能部门沟通配合,完善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通过专项检查等活动进村入户走访,深入群众收线索,实现问题线索来源全覆盖。
严格跟踪办理工作流程,解开群众“心锁”有底气。2016年以来,先后制定跟踪督办,澄清反馈,闭环管理,“五级联动”,接访、下访、回访等工作办法,从多个方面从严规范全县业务范围内检举举报件处置的受理、登记、转办、处置、澄清反馈、立卷归档各个环节,并及时完善信访举报澄清反馈制度,以抓流程规范、抓办理时限为基础,严格跟踪督办,及时掌握信访件排查处置情况,并按照“四个及时”“六个凡是”要求,及时将处置情况向举报人及被举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反馈,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动实现澄清反馈效果、群众工作满意度“双提升”。
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86件,较去年同期降41.88%。目前已办结57件,正在办理29件,办结率66.28%,实名举报反馈率达100%。(陈敏艳 陈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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