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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一期)第三方软件评测服务的计划
发布时间:2020-05-12 17:20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按照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建设工作要求,为推进实施两个规划市级示范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市委巡察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针对中共昆明市委巡察办“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一期)建设开展第三方软件评测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一期)第三方软件评测服务项目

二、 购买主体

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

三、 主要内容

针对中共昆明市委巡察办“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一期)”建设进行第三方软件评测。根据《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本次项目涉及的三级目录为“政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与维护”,其代码为E1701。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2000元。

(二)资金来源:从2020年预算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巡察工作联络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GB/T 25000.51-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 25000.10-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以及合同、需求分析说明书、用户手册等进行功能性测试,测试系统是否符合合同、需求分析说明书要求,是否满足实际运用需求。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软件评测工作按要求实施。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附件1:关于购买“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一期)第三方软件评测服务的函

附件2: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纪委办公室购买“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一期)第三方软件评测服务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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