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守住廉政审查关口 为领导干部做好“廉政体检”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0-05-11 17:01:08
编辑:晋宁—张亚云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对拟选拔任用、交流使用、提名考察和评先评优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体检’,我们必须慎之又慎,真实、准确、全面地做好审查,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带病出国(境)’。”晋宁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
为进一步规范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精准掌握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状况,守好廉政审查关口。近日,晋宁区纪委健全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对审查对象、审查重点、审查程序、审查时限、意见回复等进行细化,保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量。
一口受理,统一出口。全区各单位需要征求党风廉政意见情况的,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统一受理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函件。收到函后,向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征求意见,并根据分工联系和实际需要向相关派出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征求意见,明确办理时限。征求完意见后,区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统一梳理汇总,形成最终回复意见反馈至各单位。
突出重点,分类审查。对拟提拔任用、作为选举候选人选、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等事项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重点对近5年内被党纪政务处分或问责的情况、正在办理尚未作出结论和处理的信访举报或问题线索情况、受到信访举报或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情况进行审查;对评先评优事项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重点对被党纪政务处分或问责的情况、正在办理尚未作出结论和处理的信访举报或问题线索情况进行审查;对因公、因私出国(境)事项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重点对正在办理尚未作出结论和处理的信访举报或问题线索情况、因公近5年、因私近2年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问责的情况进行审查。
严格程序,规范审查。区纪委监委组织部根据不同审查事项形成回复意见,由分管领导审示后报请主要领导审批。对存在影响提拔任用情形或其他疑义的,由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向主要领导汇报后研究确定回复意见,确保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在回复过程中,相关审查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提出审查意见,确保廉政审查材料真实、准确、全面。同时,按照谁主管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廉政审查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回复意见失实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2020年1至4月,晋宁区纪委监委共进行各类廉政审查41批(次)1710人(次),其中:人事类廉政审查23批(次)417人(次),出国(境)类廉政审查2批(次)2人,评先评优类廉政审查14批(次)515人,创建类廉政审查2批(次)776人。(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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