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以精准执纪问责 促干部担当作为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0-05-03 16:49:49
编辑:嵩明—王瑞华
近年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坚持在问责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用好问责利器,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少数”,在严肃问责、精准问责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确保嵩明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落实责任,盯紧“关键人”。嵩明县紧紧抓住管党治党的“牛鼻子”,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时刻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应该抓的“大事”,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一联动起来,亲自抓、带头抓、抓出成效。不断扩大问责工作的覆盖面,聚焦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问责,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聚焦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重点问题,围绕三大攻坚战收官之年的安排部署等重点工作。2020年一季度,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7件,党纪政务处分28人。
强化作风,抓住“关键事”。紧盯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节点,坚持自查与检查、普查与抽查相结合,聚焦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盯紧具体问题,持之以恒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采取“单元制”、交叉、集中等监督检查方式,重点围绕扶贫领域、涉黑涉恶、环保领域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适时开展脱贫攻坚和作风问题等专项治理,对在重点工作中对不深不实、不严不细,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的进行严肃处理。2020年一季度,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4件,直查直办重点问题10个,党纪处分10人,提醒、诫勉谈话33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批6起10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件8人。
强化震慑,形成“防火墙”。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只有使问责严起来,才能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嵩明县纪委县监委结合正在开展的“纪律作风大整顿”的要求,坚持从领导班子做起,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破除好人主义、一团和气,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对于领导干部有失职失责的情形,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按照相关规定的问责情形,紧盯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把中央精神与嵩明的具体实际紧密联系起来,紧紧抓住典型问题,通过问责追责,发挥警示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问责并不是目的,而是要以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我们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不断提高问责质效,促进每一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丁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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