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坚持“重恒从实”严肃重点工作责任追究
来源于:禄劝县
发布时间:2020-05-02 16:10:03
编辑:禄劝—杨庞华
“在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弄虚作假,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在重点工作推进中,不按规定程序,不守规矩,擅自决策,盲目行动,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进行责任追究。”
禄劝县纪委县监委制定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重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全县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提升执行力,确保全县重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推进。
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针对全县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移民搬迁等重点工作中发现的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等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禄劝县按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划分责任。县级挂钩领导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负重要领导责任;牵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牵头单位相关分管领导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负直接领导责任;牵头单位具体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负直接责任;协作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对照牵头单位相关责任人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协作责任。明确责任划分,让责任追究“有章可循”。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不执行的制度就是一张‘废纸’。”禄劝县纪委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这样说道,“明规挺纪、从严问责,让制度‘带电’,让纪律和规矩长出‘牙齿’,形成威慑力,才能倒逼工作责任的落实。”
禄劝县纪委县监委抓住“关键少数”,明确责任人,通过督查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以“严紧硬”的责任追究推动重点工作的开展。
“责任追究不是目的,是推动工作落实的一种手段。”
“严肃重点工作责任追究,就是要改变部分领导干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惰性思维’。”
禄劝县纪委县监委以严肃党纪、树立党威为出发点,在重点工作中积极发挥纪检监察作用,以严格追责问责来维护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狠刹“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不良风气,破解“上热中温下冷”的工作困局。
县纪委县监委一方面坚持制度“明责”,提前“划明红线”“明确禁区”,形成有效、有力的震慑。另一方面,通过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突出问责重点、完善问责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对“心存侥幸”的党员干部坚决“零容忍”、坚持“动真格”。同时通过通报、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真正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达到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目的。
俗话说:“手里有鞭子,马才跑得快。”禄劝县纪委县监委坚持拿好“鞭子”,同时不断强化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真正让“干多干少不一样”。(杨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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