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村务公开怎么能讲“大概”
来源于:禄劝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4-26 22:17:22
编辑:禄劝—杨庞华
“刘大哥,我是县纪委县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的工作人员,之前你反映村小组长的问题我们已经核实清楚了,处理情况是这样的......”第一次办理案件的我激动的向举报人打去了反馈电话。
为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禄劝县纪委县监委制定引发了《县纪委县监委六个纪检监察室职能职责及分工方案》,由县纪委县监委六个纪检监察室监督指导联系全县17个乡(镇、街道)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刘大哥所在的乡镇正是我们五室对口联系的乡镇之一。
“村小组原组长张某某滥用职权,虚报自家退耕还林面积,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刘大哥的信访材料上如是写到。
下乡的路蜿蜒崎岖,我们来到了禄劝县最偏远乡镇。
“村民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金额有多大?小胡,要想更好的了解情况,获得我们想要的信息,到案件线索产生的地方去看一看,问一问是最直接有效的,而且该乡由我们室联系,自己的对口联系乡镇可得照管好了。”主任对我说。
“张组长,你们村有没有违规发放退耕还林补助的情况?”
“没有,我们只是配合乡上工作,不具体负责。”
“那么,你个人名下怎么有一百多亩的退耕还林面积,是否存在虚报冒领的情况?”
“没有,不可能,是因为村集体林地的退耕还林面积有一百余亩挂在我名下,兑现的补助都用作村集体资金使用了。”张组长激动的回答道。
“村民对这笔资金的使用情况认可嘛?资金去向有没有公示清楚啊?”
“我个人认为应该是认可的吧,钱我都用在村子上了,至于公示情况,有一个总体大概的情况,但说实话,具体的明细并没公示清楚呢。”
“怎么能不公示清楚呢,村务公开工作是保障和增加群众知情权和认可度的重要途径,不能走形式搞过场,要将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公开出来,这样村民才能信服、认可。”
返回单位后,我们随即向当地政府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整改落实。
“哦,是这样啊,我会关注村务公开栏的公开内容的,真的特别感谢纪委的同志,解决了我反映的问题,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最后刘大哥真切地向我们述说感激之情。
作为一名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纪检新兵,第一次案件外查让我对纪检人的职责和使命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和满意让我感受到了身为纪检干部的自豪与荣耀,也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与压力,这一切都将使我甘之如饴。(胡晓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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