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一季度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3人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04-22 11:38:52
编辑:官渡—王俊伟
“今天的谈话给我敲响了警钟,感谢组织及时拉我一把,今后将加强对党纪法规的学习,强化自身党性修养,更加努力工作……”近日,官渡区某工作人员被反映有轻微违纪问题,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谈话函询。
今年以来,官渡区纪委监委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挺纪在前,立足抓早抓小,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宽严相济、精准得当。
区纪委监委在用好、用准、用足“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对全区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及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通过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方式提醒告诫,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规演变成违纪、失误发展成失足,将腐败遏制在萌芽状态。1至3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7人次,占比58.7%。
着重从信访举报、巡察、监督检查和下基层走访等方式排查线索、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违纪行为。充分调动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的积极性,及时纠正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对触碰党纪党规“底线”的党员干部通过党纪处分、组织调整等方式进行处理。1至3月,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5人次,占比23.9%;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4人次,占比6.3%。
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深挖问题根源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滇池环境治理等专项整治活动,深挖问题根源,加大对“关键少数”的查处力度,通过立案审查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真正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管到位、严到份,持续助推责任担当,倒逼责任落实。1至3月,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占比11.1%。
此外,区纪委监委坚持通报制度,持续形成震慑。突出抓好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不留情面,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批,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纪律红线,明规律、知敬畏。
(余梦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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