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第一季度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2人次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4-22 11:12:29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坚持挺纪在前,做实日常监督,不断细化深化工作举措,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预防抓早,做实日常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做好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监督,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扎实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在重要时间节点如春节、清明等期间,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送“廉政短信”,敲响警钟,并聚焦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及建章立制工作。对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咬耳扯袖,并通过“两个责任”约谈、任前廉政谈话等方式,不断加大教育提醒力度。同时,强化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县纪委警示教育基地,既做好常态化的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又抓住关键少数分类开展教育,为党员干部进一步划明底线和红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严管厚爱,精准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综精准运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对存在违纪问题的,按照事实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妥善处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及时纠正、及时处理,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防止严重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行为。同时,立足职责定位,按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于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把握不准,执行不力,造成畸轻畸重,甚至压案不查、以案谋私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绝不护短,确保“四种形态”有效执行。
力度不减,保持高压态势。盯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和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持续开展“蹲点式”“体验式”谈话、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和回头回访,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快查快办,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释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鲜明导向和强烈信号。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肃,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同时,注重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的质效,对查处的腐败案件和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一案一总结”,透过个案找准行业性、系统性廉政风险,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动真碰硬、从严问责惩处,持续发挥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强大震慑力。
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3人次,占31%,第二种形态11人次,占26.2%,第三种形态7人次,占16.7%,第四种形态11人次,占26.2%。(丁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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