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盯、访、查、问、发”五力齐发助推危房改造工作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04-21 10:43:43
编辑:晋宁—张亚云
“搬进来后,电路正不正常?有没有停过电?”
“房子有没有什么问题?”
……
春节前的一天下午,晋宁区纪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组组长童娜茹带着一些生活用品来到晋宁区晋城镇雨孜雾村委会大石洞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张六九的新家,了解张六九家的通电情况。
2019年12月,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中,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组从相关部门上报的材料中发现。作为建档立卡的脱贫户,2018年张六九家的房屋经鉴定为D级危房,新建的房屋当年10月通过了验收,次年4月通了水,然而在房屋验收8个月后却迟迟不通电,导致一家四口一直挤在村委会的公房里。
发现问题后,纪检组第一时间召开组务会,兵分两路,一组协调解决通电问题,一组同步对问题开展调查。2020年1月3日,张六九家通了电,在村委会的帮助下,搬进了新家。涉及落实工作责任不力的晋城镇雨孜雾村村级包保责任人、镇级包保责任人、晋城供电所副所长均受到了相应处理。
这是晋宁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执纪的一个缩影。
2020年,晋宁区纪委监委通过“盯、访、查、问、发”等方式,主动下沉到一线,持续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纠正整治危房改造中存在的不正之风,确保危房改造政策落实到位。
盯,紧盯重点,精准有效开展监督。区纪委监委围绕“三个紧盯”,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全方位监督。紧盯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检查中重点看住建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职责是否明晰,有没有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措施是否得当,有没有精准施策、落细落实;看区住建部门和乡镇监管是否到位,有没有规范用权、全程监管。紧盯政策落实,检查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是否执行到位,危房改造对象识别是否精准,危房改造政策内容是否公开,措施是否落实见效。紧盯工作实效,督促区住建局负责该项工作的建筑行业和村镇建设管理科把保障扶贫工作政策传达落实到位,监督监管到位。2020年4月,实行“回头看周检制”,即每周选取1--2天,由区纪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组和区住建局建筑行业和村镇建设管理科、各乡镇城建办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危房改造工作中农户入住情况、入住后房屋质量等进行回访检查。
访,深入一线,实地走访全面掌握。区纪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组在对巡察、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危房改造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与乡镇分管领导、村组干部一道深入农户家中开展实地走访,“面对面”向群众了解危房改造情况。2019年年底,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组对建档立卡脱贫户C、D级危房改造项目完成进度、房屋质量安全问题进行逐一核实,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梳理分析,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改造后的房屋质量、监管责任落实、台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持续跟进农村危房质量排查整改后续工作,核实问题线索7个。
查,创新方法,强化过程监督。建立电话回访机制,通过电话了解农户在危房改造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是否还有新的问题,特别是对距离县城较远的夕阳乡、双河乡,加大电话回访力度。督促乡镇城建部门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能;检查区、乡、村三级工作台账,是否按照“一户一档”规定建立。如:对宝峰街道“四类重点人员”C、D级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存在部分“四议两公开”材料未全部收集整理进档案等问题,要求对照区住建局关于“一户一档”的材料要求进行整改,并对宝峰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存在工作责任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给予提醒谈话,限期整改。坚持对项目现场工作进度进行抽查,重点查工程质量、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区级职能单位(部门)驻村工作队到村开展工作的纪律作风情况。
问,聚焦薄弱环节,强化执纪问责。坚持多渠道发现、多方位排查扶贫领域特别是危房改造方面问题线索,2019年11月至12月,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组核实了危房改造问题线索7件,纠正了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工作不扎实,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等问题。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慢作为等问题,先后约谈驻在部门分管领导2次,约谈科室负责同志1次;针对巡察中发现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不扎实等方面8个具体问题,向驻在部门党组进行反馈,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加大问题查处力度,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2014年建档立卡脱贫户的C、D级危房改造工作,有少部分农户的危房没有按要求时限完工的问题。2020年1月14日,给予区住建局建筑行业和村镇建设管理科科长通报问责处理,对区住建局副局长进行诫勉谈话。
发,印发监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将严肃查处问责和督促整改落实结合起来,主动发现有关单位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找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症下药”向直接责任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危房改造相关问题得到解决。2020年2月24日,区监委对2014年建档立卡脱贫户C、D级危房改造工作没有按要求时限完工的问题,向区住建局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区住建局组织开展好C、D级危房竣工验收抽查检查工作,对改造进度、面积、资金拨付、档案台账等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查核实,确保危房改造政策执行到位、不走样。针对农户无法入住安全住房相关人员未重视的问题,向晋城镇政府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要求晋城镇督促各站所和各村委会严格按照《晋城镇关于调整充实“挂包帮、转走访”的工作方案》中明确的针对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户认真开展“一对一”脱贫巩固挂钩帮扶工作,建立健全“一对一”巩固脱贫挂钩扶贫工作机制,确保文件方案见实效。
“为落实贫困户‘居者有其屋’,区纪委监委把扶贫安居项目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抓好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农村贫困群众‘住得好’。”区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说。(童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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