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深推问题底稿制  让巡察问题全程可溯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4-21 11:03:56

编辑:嵩明—王瑞华

“各位,请把今天通过查阅资料发现的问题整理一下,把问题底稿填写完整,然后签字确认。”

“这个问题底稿的佐证材料还不够充分,要把班子会研究该项目的具体时间、采购方式、项目合同等材料补齐,不然问题底稿就没有办法支撑和佐证巡察报告所说的问题,也不足以经受住质疑和查证。”

近日,嵩明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在审核巡察组成员递交的问题底稿材料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

此举正是嵩明县委巡察机构严格落实问题底稿制度,切实提高巡察工作质量的一个缩影。自2019年以来,嵩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在新一轮常规巡察中,紧扣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格落实问题底稿制度,推动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察问题底稿制度严格遵循事实清楚、内容真实、手续齐全、材料完整,结论严谨的原则,要求巡察组对巡察中所发现的问题,填写好问题底稿。每一份问题底稿所涉及的问题都要做到“五有”,即:有问题来源,底稿中每一个问题的提出都有来源和渠道,如信访举报、谈话记录、查阅资料等;有问题概述,底稿中所涉及重点人、重点事的问题线索都要有概要描述;有具体内容,即要对巡察人员了解核实问题的具体时间、方式、过程及问题涉及主体的时间、地点和涉嫌违纪违法违规的主要情节等事实进行描述;有支撑材料,底稿中的问题要有相关资料、文件、凭证等作支撑;有责任人签名,要求巡察人员对各自把关的问题负直接责任,复核人员履行重要审核把关责任,最后巡察组组长审批签字后交巡察办专人保管。

“现在对存疑问题的记录更加规范、严谨了。”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刘庆华说,问题底稿改变了以往由于问题记录缺乏统一规范而出现的要素不全、证明资料不齐的情况,也避免了在问题记录、汇总时出现“返工”的情况,提高了巡察工作效率。

“问题底稿要素包含了巡察实务的主要方面,反映了巡察人员开展巡察工作的全过程,既是对所有巡察干部的一种事中和事后监督,也是对新从事巡察工作的同志的一个快速指引。”嵩明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巡察问题底稿使用,对巡察工作报告的撰写帮助很大,对问题的反馈更加具体、明确。”多次参与撰写巡察报告的李潇雨同志深有感触,巡察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可以在问题底稿中找到记录,并经过了分析、判断、检查和审核,让巡察工作报告更有“底气”。

“以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化底稿制,将把问题底稿制作为巡察工作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不断推动全县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嵩明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自2019年实施底稿制以来,嵩明县委巡察机构已完成23个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发现问题435个,形成问题底稿工作台账45本,发现问题1006个,挽回经济损失91.8738万元。(丁刘杰 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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