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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一次关于“小事小节”的提醒谈话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0-04-16 16:51:54

编辑:赵艳芳

年初,我所在的监督检查室收到关于市属一国有企业负责人陈某的一件问题线索。经谈话函询查实,其中并未涉及违法违纪问题,可以按程序予以了结。但调查组在讨论中认为,陈某虽然没有大错,但在小事小节上过不了关,需要通过提醒谈话促其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在今后工作中强化纪律作风观念,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于是,就有了我和另一名同志与陈某的一番提醒谈话。

“陈某,今天找你来谈话,主要是对反映你的问题线索中涉及的小事小节问题进行提醒,希望你能认真对待,举一反三,避免今后小错不纠变大错。”我首先对他说明谈话的缘由。

“好的,首先要感谢市纪委监委对反映我的问题线索予以调查和了结,给我信心继续安心在岗位上履职尽责。对发现的其他苗头性问题,我一定虚心接受,并引以为戒。”陈某在得知自己的问题线索得到了结后,思想上放下了包袱,也能更加诚恳地接受批评。

“你的问题,一个是三八节在公司工作微信群中发放2000元红包。你当时是怎么想的?是不是与之后你们公司干部考察推荐一事有关联?”

“不是因为要过三八节嘛,公司的同事提出让我请吃饭。我考虑后没请吃饭,而是发了微信红包,是用我个人的钱发的节日慰问金,规定只能女同事抢。当时的确没有其他用意,当时我也并不知道组织上后来要进行干部考察推荐。”他解释道。

“虽然没有其他用意和关联,发的也是你自己的钱。但作为党员干部,心中要时刻有纪律的‘红线’,红包不是想发就发、想抢就抢的,无论红包以怎样的包装方式呈现,都是需要高度警惕的‘福利’。何况你发的红包金额较大,又是在工作微信群中发的,且和上级组织干部考察推荐时隔不长,容易让公司其他人误认为你在为自己营造声势,捞取政治资本收拢人心。”我严肃地对他进行提醒。

“当时没想到这么严重,的确纪律作风观念不强,对待细节问题不够严肃、严谨。”他说。

“你的另一个问题是帮助银行人员在部分公司员工中推荐理财产品,并造成借贷纠纷,影响很不好。你认为这样的行为与你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相符吗?”我严肃地问道。

“我确实在部分员工中替银行的人推荐理财产品,后来他们之间也因为借贷中未能按时归还欠款发生纠纷。但我没有强迫,也没有在其中收取过好处费。”他说的情况和我们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你了解有关严格规范党员干部个人借贷、投资、理财等行为方面的纪律规定吗?你觉得这样做合适吗?”另一名同志问道。

“了解一点,的确是不合适。因为他们的纠纷问题,对我本人也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现在想来很后悔。”他的脸上现出愧疚的神色。

“你的这些问题看似不严重,但反映出的是你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修养和自律问题。如果公司内部上行下效,会有怎样的风气和生态?俗话说:‘毛毛细雨透衣裳,杯杯美酒败家当’。违纪违法往往都是从放松小事、不拘小节开始的,不矜细行而终累大德,最后积重难返,坠入贪腐深渊。党员干部只有在小事小节上‘过关’,才能在秉公用权、清白为官上‘过硬’。”我对他点出问题的危害性,也希望他能在这次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中吸取教训。

“之前,我的确也把这些问题当成小事对待,但通过今天你们的提醒谈话,我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今后我一定注意小事小节,谨小慎微、防微杜渐,在公司中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建好班子、带好队伍。”陈某诚恳地做了表态,并感谢组织上以提醒谈话的方式给予自己一次认识错误、反省错误、改正错误的机会。

通过这次提醒谈话,我深刻地感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在持续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下功夫,特别注重加强对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切实发挥好提醒谈话作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为党员干部把好第一道关口、打好“预防针”。(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  李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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