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用好廉政“记录仪”增强监督实效性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4-07 16:39:28
编辑:嵩明—王瑞华
“聚焦监督首要职责,特别要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透过廉政档案精准发现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就是一项有力的抓手。”近日,嵩明县纪委监委召开全县干部廉政档案工作部署会,这是嵩明县把监督关口进行进一步前移的一个缩影。
自2016年以来,为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掌握全县干部廉政信息,嵩明县纪委监委将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在“真和实”“全和准”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实现监督监察对象的全覆盖。
“廉政档案的建立旨在综合反映党员干部的廉洁情况,动态呈现基层干部的政治担当。”在档案内容设置上,除了干部基本信息外,还包括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拒收或上交礼品礼金情况、述责述廉及民主测评情况档分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情况等18项内容,并随同个人职务变化、单位调动实行动态更新。
除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外,嵩明县纪委监委按照“应建尽建”“一人一档”的原则,还将全县的纪检监察干部全部纳入廉政档案“朋友圈”。
截至目前,嵩明县已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657份、其中公务员廉政档案358份、事业单位人员廉政档案30份、县管领导干部144份、其他人员廉政档案125份,实现了对全县县管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和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覆盖。
通过多角度对干部廉洁自律方面信息的统计分析,“见档如见人”,绘制出干部的廉洁“画像”,对领导决策、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优、岗位调整、廉洁自律审查,以及开展专项检查、廉洁意见回复等方面提供第一手资料和参考意见。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必须加强日常监督,维护整个“森林”的健康。我们依托廉政档案的建立,通过动态研判“树木”与“森林”的状况,摸清了底数、掌握了全貌、把清了“脉络”,为以后画好各个单位与个人“像”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规范干部廉政档案,积极探索科技化手段将干部廉政档案应用于各项工作中,切实发挥廉政档案在日常监督中的长效作用。”嵩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丁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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