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3-31 16:51:19
编辑:寻甸—李秋仙
“这个案子涉及的三个人都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他们都是业务骨干,还能有很好的作为,因为思想松懈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实在是可惜。”在寻甸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的干部深有感触。这是该县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增强公职人员的纪法意识。
完善《寻甸县纪委监委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将典型案例通报常态化。要求对五类案例进行重点通报曝光,根据案情实际和警示教育的需要选择通报方式,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但情节轻微、社会影响较小的案例,在案发单位或易发生类似问题的相关部门进行公开通报;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例,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进行公开通报;对群众关心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例,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通报。2019年,该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违法典型案例35批70起106人。
选取27个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充实到县警示教育基地。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参观。县扶贫办财务科科长贪污、挪用公款案,3名乡镇干部贪污、行贿案,副乡长未履职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案……一起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让参观者在痛心感慨之余,也提醒他们要自警自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身为基层党员,李某某本该为群众树立遵纪守法的楷模,而他却违规替他人办理建房用地手续,触犯了党纪党规,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此案告诫我们,党的纪律是高压线,一旦违反,必将受到惩处。”一名观展的村党总支书记深有感触地说。
同时,县纪委监委对职务犯罪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组织开展旁听。
“我对不起组织的信任和培养,检察机关指控的都属实,我愿意认罪,请求法庭对我从轻处罚。”法庭上,曾经身为局长的潘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旁听庭审用比文字和图片都要震撼的方式,使旁听人员更加直观地感受到职务犯罪的严重后果,具有更真实和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
此外,县纪委监委组织班子成员到各乡镇(街道)为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选取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讲解,深刻汲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教训。2019年共为4000余名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17节。
“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不断净化政治生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何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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