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运用“单元制”监督检查持续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3-31 16:13:31
编辑:寻甸—李秋仙
“党风政风监督室、办公室、信访室、案管室、案审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及各派驻纪检组负责人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脱贫攻坚重点抽查工作。”近日,在寻甸县纪委监委工作例会上,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强化监督检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寻甸县顺利脱贫摘帽后,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驰而不息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此次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监督检查工作,紧盯脱贫攻坚各类问题整改情况、各项短板补充情况、薄弱环节攻克情况,围绕责任落实、纪律作风、整改迎检、固本强基、提质增效五方面内容,组织开展多轮次、滚动式、“单元制”监督检查。通过集中纠改、自查自纠、业务监管、专责监督、重点抽查五个步骤,完成监督检查。
综合运用“单元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扶贫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职能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重点抽查组,对乡镇(街道)脱贫攻坚暨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监管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重点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工作开展抽查,抽查主要包括乡镇(街道)普查前期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脱贫攻坚暨乡村振兴自查自纠情况以及脱贫攻坚迎普查促提升监督检查情况、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监管情况,倒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扶贫领域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倒查权力运行和纪律作风问题等内容。
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深入,脱贫攻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脱贫攻坚责任不落实、政策不落实、工作不落实影响任务完成,业务监管、专责监督、重点抽查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以及惩治“宽松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何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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