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1-3月受理检举举报68件,较去年同期降41.88%25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3-31 11:28:31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定,强化促进检举举报件受理登记、分流处置、跟踪督办、答复反馈、澄清正名各环节闭环,持续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开展。2020年1-3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接受信访举报68件,较去年同期117件减49件,降41.88%。目前已办结35件,正在办理33件,办结率51.47%。

强化内控促管理。建立检举举报件闭环管理制度,明确信访件的接收、登记、流转、督办、反馈等流程细节,健全完善内控管理,确保信访举报件处置件件有结果。建立各类台账,实行逐一销号,做到信访举报件流转全程留痕、去向清楚。信访举报件全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防止无关人员接触信访举报件,坚决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严格执行“收拆分离、限时录入、快速分流、全程留痕、严格保密”工作方针和要求。  

接访包案解民忧。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包案督办、定期挂牌接访,按月下访、回访制度。班子成员每月10日轮流到信访接待室接访,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带案下访1次,对重复信访问题定点约访、回访,与信访人面对面,“零距离”沟通交流。每名班子成员每年包案督办2-3件,包案领导以具体问题为切入口,采取“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个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结果、一个效评报告”的“七个一”措施,切实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积极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1-3月,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轮流接访7次,接待来访群众16人(次),包案督办信访举报热点难点问题9件。

澄清反馈促化解。承办单位按照《信访举报办理结果澄清反馈工作办法》要求,严格规范信访举报澄清反馈内容、时间、方式、程序,确保信访举报问题处置到位、反馈及时高效透明,以有效提高信访群众参与度、满意度,及时消除因信访举报事项对被举报人及被举报单位误告、错告而造成的影响。对举报人提出的疑问,承办单位及时解释说明,并做好教育疏导稳定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精准分析促筛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系统统计及数据分析优势,聚焦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认真分析信访举报突出问题的动向及其背后的深层机理、分布和派生信息,从中获取案情依据、民情民意,以提高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信息的鉴别和筛选能力。建立季度分析、季度通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信访分析质量,为领导准确把握辖区政治生态、科学决策提供有力参考,为开展巡察、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提供精准靶向。(陈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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