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使咬耳扯袖常态化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3-25 17:06:15

编辑:寻甸—李秋仙

“这次谈话犹如一记警钟,警示我们绝不能触碰纪律红线,对存在的问题更不能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蒙混过关。我服从组织的处理和决定,也感谢组织对我的教育和帮助,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深刻反思、严肃整改,不再辜负组织的信任与期望。”近日,寻甸县一名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组织诫勉谈话。

近年来,寻甸县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咬耳扯袖常态化 ,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错。

在具体实践运用中,该县针对在审查调查、来信来访、巡察检查、派驻监督等为党员干部“把脉问诊”,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为干部“正骨整脊”,既直指问题、分析原因,阐明纪律的严肃性,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体现党组织的关心爱护,帮助干部纠正错误、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为了突出谈话实效,该县准确把握约谈中的各个关键环节,谈话前摸清问题、谈话中有的放矢、谈话后跟踪巩固,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谈话提醒制度。先认真梳理,列出问题清单,然后对症下药,分层分类制定出差异化、个性化的“谈话餐”,再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常态化约谈、警示式约谈、提醒式约谈、沟通式约谈等不同谈话方式,提高约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同时为防止谈话流于形式,该县还定期开展“回诊”,对约谈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全程跟踪、随机抽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做到有责必问、问则必严,确保被谈话对象对谈话内容入心入脑,深入反省,认真整改,确保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素’”的效果。

今年以来,该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 24,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2,第二种形态7人(次),第三种形态3人(次),第四种形态2人(次),第一种形态占比50%

“‘第一种形态’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道防线,是关心关爱和保护干部的需要。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强化认识,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对身边小问题的同志经常红红脸、出出汗,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维护纪律,严格遵守纪律,真正将纪律挺在前面。”寻甸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李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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