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持续发力推动营商环境不断向好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3-25 16:53:31

编辑:石林—赵芬

“办事更方便了。”这是企业家对石林县营商环境改善的直观反应。日前,昆明市发布了《昆明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红黑榜”(第二期)》,石林县进入红榜。

近年来,石林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职责,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助力全县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持续向好。

石林县纪委监委健全完善监督举报、问题查处等机制,构建全天候的举报受理网络,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营商环境的信访举报优先处置、挂牌督办、限时办结。

与此同时,围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县纪委监委对2018年以来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情况开展“大清仓”“大起底”,针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薄弱环节和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先后开展“六个严禁”、惩治涉黑涉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等专项行动,并对机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打出了一套维护营商环境的纪检监察“组合拳”。

石林纪委监委聚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制定了《开展减税降费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体验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6个监督单元组,围绕行业重点、突出工作重点、紧盯办事堵点、抓住群众痛点,采取“嵌入式”“办事式”“暗访式”“座谈式”等体验方式,对县政务服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等17家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体验式”监督,共发现了涉及行政审批、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问题23个,已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石林县纪委监委对一切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坚决查处不手软。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铁的纪律推动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地生效。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对行政审批中“庸、懒、散、慢”以及行政执法中“吃、拿、卡、要”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开启“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查快处。

去年,根据企业和群众反映,石林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西北社区居委会原主任潘云华涉恶及充当“保护伞”、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

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潘云华自恃全县只有自己一家屠宰场,且自己是个“官”,便强行截留“猪三样”以冲抵屠宰费,非法获利226万余元。2018年8月,石林县监委在对潘云华调查终结并作出处理后,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2018年12月28日,石林县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对潘云华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4万元。潘云华等人被处理后,企业主说营商环境得到极大改善,老百姓也纷纷拍手称快。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石林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我们将以企业、群众需求为镜子,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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