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倾心书写派驻监督新篇章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3-25 10:59:44

编辑:嵩明—王瑞华

3月20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举行派驻机构改革集中授牌授印仪式,标志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又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基本形成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

绘制“路线图”,确保“施工”不走样

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印发《关于深化嵩明县纪委嵩明县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工作方案》,细化改革内容,实行分类施策、明确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成立由县纪委县监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深化嵩明县纪委嵩明县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嵩明县纪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徐斌表示,“改革绝非只是换个名字、授块牌子,是真正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之举。”下步,要从优化机构设置、制定工作规范、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发力,努力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将参照省市相关制度,由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完善派驻机构向县纪委县监委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由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牵头建立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纪委副书记(常委)、监委副主任(委员)分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由县纪委县监委案管室牵头健全审查调查工作机制;由县纪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牵头完善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协调机制。

夯实“基础层”,确保“根基”不动摇

“从单纯执纪到既要执纪又要执法,是对大家工作能力、学习能力的一次考验。”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部长章红强调,“结合当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计划组织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并选派派驻机构干部进行跟班学习、以案代训、实战练兵,使纪检监察干部真正成为执纪执法的‘行家里手’和治病救人的‘全科医生’,快速提升整体战斗力。”

嵩明县纪委县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迅速进入角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聚焦主业主责、精准监督执纪,真正做到“盯人、盯责、盯权、盯事”,真正做到“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以主动担当作为把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手电筒不能只照别人。只有自身过硬,监督别人才能腰杆硬、有底气。”针对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仍然存在作风不实、推诿扯皮、特权思想等问题,及时召开嵩明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2020年纪律作风大整顿大会,要求纪检干部在开展工作和日常生活中都要时刻保持警醒,注意自身形象,始终做到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维护好干部队伍纯洁本色和良好形象。

当好“排头兵”,确保监督无死角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大家一定要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杨箫在会上要求,“各派驻机构要精准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集中发力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当好‘探头’‘前哨’和‘常驻不走的巡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不断增强派驻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派驻机构近期围绕境外疫情输入等加强排查管控,重点督促发改、财政、市场监管、教育等各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复学工作。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监督检查,认真抓好县纪委县监委扫黑办分流的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并认真督促联系部门结合行业职责,抓好扫黑除恶工作责任落实。严格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在检查”,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作风抓起来,干部精气神提起来,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把歪风邪气刹住,努力营造一个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环境。(章红 王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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