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两书”点亮“红色警示灯” 压实主体责任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03-18 22:03:32
编辑:晋宁—张亚云
“经调查,区市管局为参加歌咏比赛活动的64名职工购买皮鞋共花费32000元,以职工自行选购的方式支出,未统一购买,存在该项支出未全部用于本次歌咏比赛、被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的问题,违反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现对你局提出监察建议如下……”前期,晋宁区监委向工会经费使用存在问题的区市管局发出监察建议,点亮“红色警示灯”。
2018年以来,晋宁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监督提醒作用,针对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线索处置工作中发现的廉政风险点、共性问题等,找准根源、深入剖析。经专题研究通过后,向相关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及时限,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补塞漏洞,织密廉政防护网,筑牢廉政防火墙。
“这份监察建议非常及时,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及薄弱环节,明确了整改方向,我们对此照单全收,将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并立即整改。”该局主要负责人收到监察建议书后说。
为防止“两书”“一发了之”,区纪委区监委加强“两书”建议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倒逼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建议书发出后,明确专人全程跟进督办,实行留痕管理。针对建议书执行情况、时限要求等内容,通过督查询问、现场督查等方式,监督被建议单位是否及时全面整改到位。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建议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或追究相应责任,确保建议书“掷地有声”。
2018年至2019年底,针对资金使用、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及执行法律法规等重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向相关单位发出建议书44份,其中纪律检查建议书38份、监察建议书6份,提出意见建议93条,督促责任部门及时、全面、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完成建议整改93条,确保了建议书的时效性和权威性,扎牢扎密拒腐防变“篱笆”,推动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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