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抓好整改落实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3-11 17:53:42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始终坚持在巡察工作中把狠抓整改、用好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在巡察整改中,要持“实”字当头,不做虚功,确保问题不解决绝不松手、整改不到位绝不罢休,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压实主体责任促整改。坚持把整改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督促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巡察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巡察发现问题交办暨整改工作推进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被巡察单位反馈会,传递县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的强烈信号,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把整改落实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2019年以来,被巡察党组织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5次,开展专题培训3次,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88.9万元。
坚持创新方式抓整改。通过方法创新,将“多股绳”拧成“一股劲”,打好督促整改“组合拳”。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巡察整改“三清单”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形成“挂账销号”完整链条。同时,探索回访检查办法,对发现的问题,该纠正的督促及时纠正,确保每个反馈问题都是政治必答题,必须答完整、答到位。2019年以来,县委巡察组对进驻期间发现的36个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24份。“回访”检查第五至第八轮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40个问题下发《督促整改落实通知书》27份。
注重标本兼治强整改。整改落实过程中,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延伸拓展,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基础上,将巡察报告、问题线索、反馈意见按程序分类移交,共性问题要求面上分析研判,以点促面,共同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比如,专门出台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的衔接办法,探索协同督促巡察整改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2019年以来,县委对巡察查找出来的漏洞和风险点专题研究,推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49个,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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