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速办快办涉疫信访举报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3-10 17:23:03
编辑:石林—赵芬
2月26日上午9:00,“我要举报,前两天,村上有人组织聚餐,在疫情防控期间这么做我觉得是不对的,再说,他们还用了村里的钱……”石林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到了圭山镇法块村委会群众刘某的电话举报。
2月26日上午10:00,“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
“哦哦,刚刚有两位纪委的同志来找我了,我把知道的都和他们说了,我会配合好他们调查的。没想到,你们动作挺快的!”刘某的“抢答”打断了信访室李主任受理告知的话头。
原来,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遵循特殊时期,特事特办的原则,对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信访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排查、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办理结果。
2月26日上午,在接到刘某的电话举报后,信访室结合监督“单元组”和疫情防控专项纪律督查组正在圭山镇进行复工复产督查的实际情况,在1小时内完成信访受理、系统录入、请示汇报、精准流转等一系列流程,这才发生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为严格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措施,石林县纪委监委于2月3日发布《疫情防控工作中受理检举控告的公告》,暂停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并通过石林政务网、石林党风微信公众号、短信、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开信访件举报渠道,倡导群众通过网络、来电、来信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并加强信访值班制度,保持信访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在线办理有人值守,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和合理合法诉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同时,石林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了疫情防控工作“八要八严禁”纪律要求,并明确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无故缺岗、离岗、脱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疫情;贪污、截留、挪用救援款物。传播发布不实信息和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组织和参与聚会聚餐等涉及“八严禁”问题的涉疫信访举报提级办理。截止目前,石林县纪委监委共处置涉及疫情防控工作信访举报3件,其中1件办结通报问责3人,2件转立案审查调查。
据了解,石林县纪委监委还注重落实实名举报反馈制度,对疫情期间受理的组织聚餐、干部履职不到位等信访举报,在核查组办结报批后,第一时间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说明办理情况;对匿名举报件,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告知群众,及时消除影响。
“疫情防控期间,信访举报的方式有变化,但信访工作‘不断档’。我们积极引导群众‘足不出户’信访举报,并坚持做到即收即转、日清日结,零积压、零暂存、全反馈,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出门,及时分析研判、精准分流办理,确保每一件和疫情有关的信访举报件得到快速的处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石林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表示。(赵芬、李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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