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2019年立案105件 党纪政务处分91人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3-03 16:53:30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9年以来,嵩明县聚焦主责主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作为,强化举措,坚持“严”的主基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问题线索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为了提高线索处置的高效性、准确性,进一步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审查调查部门收到转办的问题线索后,及时进行集体综合梳理、分析研判,从众多的渉案信息中筛选出重要问题线索,并对问题线索处置报告实行部门、分管领导、书记专题会三级把关,落实建账、对账、交账、销账“四步工作法”,全面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06件,同比上升10.75 %;立案105件,同比上升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1人,同比上升19.74%;其中乡科级干部18人,同比上升12.5%。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7人,同比上升40%。

“四种形态”运用更加精准有效。持续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严格把握执纪尺度标准,精准适用监督执纪每一种形态,做到了宽严相济,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的惩戒和纪律处分的震慑效应。2019年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12人次。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112人次,占总人次的52.8%;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68人次,占32.1%;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18人次,占8.5%;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14人次,占6.6%,达到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目的。

安全工作措施更加扎实牢固。把留置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从场所改造到制度规范,从风险排查到责任明确,从集中办案到严格流程,从专业看护到后勤保障,一步一步抓好留置案件安全措施的落实。制定留置室管理、留置陪护、谈话室使用、纪律审查安全应急预案等制度,建立相对稳定的留置队伍,对留置室安全准备检查、物品准备、看护移交和站立位置、更换衣物、健康管理、药品管理等作出明确要求,把依规依纪依法的要求体现在审查调查全过程,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2019年,共运用各项审查调查措施1270次,留置10人,同比上升233%,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章红)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