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上下贯通 构建一体推进工作机制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02-28 16:41:00

编辑:晋宁—张亚云

“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亲自联系晋城镇,对我们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晋城镇点多面广、困难多、矛盾多,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上级纪委监委联系指导工作制度的建立,更有利于帮助我们及时解决这些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制度的出台,晋城镇纪委书记朱家磊谈了自己的看法。

近日,晋宁区纪委监委建立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构建上下贯通、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区纪委区监委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基层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明确工作任务,加强联系督促指导。工作制度明确要求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到联系乡镇(街道)开展一次调研走访或督促抽查活动,督查和协调解决联系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突出问题。联系指导工作完成一周内,结合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辖区内的重点难点问题、特色亮点工作等内容,形成高质量的工作情况报告,为区纪委区监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强化成果运用,助推工作提质增效。工作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在联系工作中注重发现、总结所联系指导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中的工作亮点、典型经验,及时发现、总结联系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挖掘、整理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和动态,形成系统化的制度在全区推广。通过抓点带面、以点促面,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区纪委监委将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实行乡镇(街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与班子成员的差别化考核挂钩。同时,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要求,严禁班子成员在联系指导乡镇(街道)工作中出现包庇袒护、知情不报或借机谋取私利、接受吃请等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开展联系工作或联系不到位,或对联系指导工作不负责、不尽职的,由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约谈;出现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区纪委区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晋宁区纪委监委出台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就是要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形成一体化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胡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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