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擦亮派驻“探头” 当好监督“前哨”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2-27 14:59:23
编辑:石林—赵芬
“发挥‘哨兵’”和‘探头’作用,发现问题30个、立案12件、问责16人、责任提醒谈话283人次......”2019年,石林县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探头”作用得到彰显。
“纪委监委就在身边,纪律规矩就在眼前。”这是驻在部门多数人的感受,也道出了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县住建局岗位廉政风险高的问题,督促县住建局全面梳理职责职权,防控“权”的廉政风险,共查找风险点138个,制定防控措施149条,制定完善工作制度33个。
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把脱贫攻坚巡视反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向16家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22份,责任提醒谈话11人。
石林县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如同县纪委监委设在驻在单位和综合监督部门的13个“探头”,实现监督全覆盖、无禁区、无盲区。
为确保“探头”探到位,监督沉到底,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被监督单位特点“量体裁衣”,构建“嵌入式”监督模式,实现谈心谈话常态化、走访调研常态化、监督检查常态化、约谈提醒常态化。
结合驻在部门的权力事项、业务流程等,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聚焦“三重一大”、专项资金、行政权力运行等风险事项,有针对性地开展“嵌入式”监督,将监督触角深入单位各项业务、各个环节。
在抓紧抓好日常监督的同时,全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的方式深入全县7个乡镇(街道)开展“下沉式”监督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纠正了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县纪委监委统筹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6个监督单元组,聚焦脱贫攻坚“六个精准”、“两不愁三保障”中突出问题,直接进村入户开展“下沉式”监督。2019年,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08件,党纪处分5人、问责12人、批评教育34人,通报曝光6批15人次。
针对派驻机构人员少,监督单位多等情况,石林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1+13”协同监督机制,1”即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对协同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13”即13家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对驻在部门的日常监督,重点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等重点内容开展监督。
“派驻纪检监察组是‘常驻不走的巡察组’,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前哨部队’”,石林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晖表示,石林县将持续擦亮擦亮派驻监督“探头”、强化监督实效,推动派驻工作高质量发展。(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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