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当好案件质检员 把好案件审理关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02-24 18:15:51

编辑:盘龙—孟庆毅

“你们提交的案件材料这部分书证没有注明调取人、调取时间、证据来源……请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完善。”这是盘龙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向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反馈案件材料中存在问题的一个情景。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区纪委区监委案件审理部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创新重塑案件审理工作流程,通过出台一个规定、严把两个审核、建立三项制度、召开四个会议、做实五个后续工作,建立“12345”工作模式,实现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化、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严格运用程序把好案件审理各个关口,有效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制定《盘龙区纪委监委违纪违法案件审理工作暂行规定》规范案件审理程序,通过形式审核把好受理关,全面审核把好审理关,贯通运用违纪案件集中审理制度、案件审理小组分工制度和案件审理谈话制度,按照审理进程召开审理小组会、室务会、书记(主任)专题会和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对案件审理报告进行讨论、审议和决定,在后期还扎实做好纪律处分决定送达宣布、执行监督、材料归档、到期解除和被处分人回访教育,确保案件审理工作“后半篇文章”不落空。

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严格落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基本要求,依纪依法严格审理。据悉,2019年共审结案件76件92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7人、占比18.5%,一般干部10人、占比10.9%,村组干部32人、占比34.8%,其他人员33人、占比35.8%。审结处理92人,85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9人。案件审结数同比上升22.58%,党纪政务处分人数同比上升17.95%,结案率100%。全年审结案件无退查、无超期移送、无法院判决无罪或改判他罪等情况。

“当好案件质检员,把好案件审理关,是我们案件审理部门责无旁贷的责任,我们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提升案件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发挥好案件审理关口、出口和窗口作用。”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覃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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