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同向发力“三不”机制 正风反腐更加富有成效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2-12 16:09:14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9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把以案促改作为‘三不’一体推进的有效载体,惩中治、治中惩,惩治同向、同步、同进,通过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在深化警示效果、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廉政教育上同向发力,逐步构建起“三不”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保持高压强震慑。聚焦“不收敛不收手”等“三类人”,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坚决削存量、有效遏增量。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61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06件,同比上升10.75%;立案105件,同比上升5%,其中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13人,同比上升85.71%;处分党员和公职人员95人,同比上升21.79%;科级及以上干部立案16件,处分19人,同比上升11.76%;运用各项审查调查措施1270次,留置10人,同比上升233%;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人,同比上升40%;通过审查调查挽回经济损失1063.83万元,同比上升525.16%。
建章立制扎笼子。落实“四书一报告”和“一案三书”实施办法,加大典型案例剖析力度,收到“四书”76份,开展案件剖析7次。通过查找查办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5份,督促整改问题16个,完善制度4个,,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推动以案促改工作高质量、规范化发展,着力达到查办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不断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以案促教重自觉。编印《案鉴—嵩明县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组织35名干部旁听法院庭审,开展专题廉政课6次,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印发《嵩明县创建基层党风廉政示范品牌常态化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崇廉敬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编印《书画清廉守初心——谨以此书献给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华诞》,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推动反腐败工作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章红 阚双双)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