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创新监督方式 提升监督效能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2-12 15:27:14

编辑:石林—赵芬

2019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聚焦第一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积极探索监督有效途径,努力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必须强化政治监督。石林县纪委监委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等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加强对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监督执纪,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2个,党纪政务处分9人、问责13人、责任提醒谈话11人。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30批4425人次。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8个,处理1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批6起9人次。

监督效果好不好,关键在日常。围绕实现“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精准监督,建立“单元制”监督、“蹲点式”监督、“体验式”监督等机制,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建立县、乡、村三级廉政谈心室和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工作预警通知书“一室三书”制度,开展谈心谈话2000余人次,发出“三书”82份。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加强纪律监督,查处违反政治纪律3人、组织纪律5人、廉洁纪律25人、群众纪律5人、工作纪律48人;加强监察监督,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政务处分12人、问责28人;加强派驻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哨兵”和“探头”作用,发现问题30个,立案12件,问责16人;加强巡察监督,建立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机制,组建12个巡察组对31家单位开展三轮巡察,发现问题310个,移交问题线索29件。

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提升监督质效,既要强化日常监督,也需着力在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石林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统筹用好监督力量,向全县7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在全县93个村聘任了监察联络员,负责对村内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进行日常监督。建立“1+13”协同监督机制,1”即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对协同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13”即13家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对驻在部门的日常监督,重点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等重点内容开展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做实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完善和运用好‘面询’、‘蹲点式’调研、‘单元制’监督、‘体验式’监督等方式,主动延伸触角,靠前监督、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增强发现问题能力。”石林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如是说。(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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