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以正风反腐实效 提升群众获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2-07 14:58:58

编辑:石林—赵芬

“这个独断专行、唯利是图,骗取公共财产的主任被查,被判刑,实在是大快人心。”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石林县鹿阜街道西北社区主任潘某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14人,留置4人,移送审查起诉14人——这是石林县纪委监委工作的决心。

“只要有纪委的人在,这些低保金他就吞不下去。”收到低保户虎某实名举报信后不久,西街口镇绿水塘村委会原副主任黄小兵被开除党籍。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10件,同比增长267.88%,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99%以上——这是石林县纪委监委工作的态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的工作要求,石林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以正风反腐实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作风、履责问题,提升群众获得感

鹿阜街道危房改造资金拨付进度慢、圭山镇部分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补助资金未兑付、大可乡危房改造资金剩余……”

2019年,石林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以铁的纪律、实的作风、硬的举措,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做到扶贫工作开展到哪里,项目资金流向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组建6个专业监督单元组,对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分指挥部、7个乡镇(街道)落实农危改政策、农危改资金使用、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坚持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齐发力,探索建立“单元制”监督、“交叉式”监督、“推磨式”监督机制,破解监督力量分散、监督效能不佳等问题。

发现诸如,西街口镇雨布宜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冲林,在烤烟合同分配过程中优亲厚友问题,圭山镇法块村委会社保信息员杨春云,擅自截留村民养老保险金3200元,并挪用600元用于日常开支等问题,二人均被问责处理。

用足用好专项巡察、考核反馈、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也是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石林县纪委监委向16家单位下发整改通知22份,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制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并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责任提醒谈话11人。

2019年,石林县纪委监委紧扣腐败、作风、履责问题,实行县、乡、村、组“四级联动”,落实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五项工作机制,排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42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问责25人、批评教育86人,通报曝光10批24人次。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既能更好的维护群众利益,更能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

聚焦解决民生领域痛点难点关注点问题,提升群众幸福感

“消失的”猪三样回来了,不明去向的烤烟合同重新分配了,干涸已久的自来水流出来了,拖欠的征地款拿到了……

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惩治“蝇贪”“蚁腐”,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向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作风问题亮剑,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地落实的一项重要任务。

2019年,石林县纪委监委利用监督检查、巡乡带村等方式,广泛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调研,对全县7个乡镇(街道)30余个村(社区)干部群众进行访谈,进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发现群众最根本的诉求,进准发现研判存在的问题。

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就是正风肃纪反腐治理、解决的重点。石林街道水塘铺村4名村干部,在落实省、市烤烟产业扶持政策,负责分配本村委会2017年烤烟预签合同种植面积工作中,优亲厚友,虚报烤烟合同面积40.6亩,县纪委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督促石林烟站将不属实的合同面积进行了调减,重新分配。

西街口镇为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从外地引进某新能源公司建设农光互补太阳能发电项目,但在实施过程中,企业违反预先设计的规范和标准,增加太阳能板密度,降低高度,导致农户无法在原有土地上进行耕种。经农户反映,西街口镇党委政府多次与企业协商对接,最后双方决定以“租改征”的方式解决该问题。但由于项目方在发展中遇到困难,一直不履行承诺。巡察组巡察发现问题后,迅速反馈,要求西街口镇党委督促企业方落实示范电站项目拖欠的征地款。最终采取每月支付25万元征地补偿款,直至付清全部征地款,并额外支付60万元至120万元的补偿金的方式解决。

在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中,石林县纪委监委结合主题教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着力发现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既当好组织者、督促者,又做好监督者、责任者。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6个,党纪政务处分16人、问责5人、组织处理1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提升群众安全感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安排,把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鹿阜街道西北社区原主任潘云华,违规经营盛源屠宰场,垄断县城生猪屠宰市场,欺行霸市,强行截留“猪三样”冲抵屠宰费,从中非法获利200余万元,石林县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一举打掉以潘云华为首的恶势力,潘云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立案查处涉恶腐败问题4件4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责令辞职4人、移送起诉4人;通过扩线深挖,立案查处职务犯罪问题8件10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在谢泽云涉黑案中,立案查处“保护伞”问题2件7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责令辞职7人……这两起案件都涉及黑恶势力严重侵害他人人身安全、破坏社会秩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把专项斗争推进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线索报送、处置不力的23家单位下发工作预警通知,对40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提醒谈话。发出监察建议书22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县委第七、第八两轮巡察中,组建8个巡察组对鹿阜街道、板桥街道、县公安局、县红十字会、团县委等10个单位和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提醒约谈、督导检查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利用“石林党风”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向全县50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扫黑除恶短信1万余条。

建立组织领导、协同办案、线索研判、直查快处、督查督办、举报奖励、防范预警七项工作机制,受理处置问题线索112件,立案审查调查54人、问责54人、责任提醒谈话28人。(赵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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