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 淬炼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2-07 11:17:23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9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围绕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始终坚持更高标准、更严纪律,强化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深化“三项改革”促发展。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把落实“三为主”作为重中之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垂直领导,落实“两个提名考察办法”,先后对11名纪检监察干部人选进行了考察。制定对下级纪委的考核实施办法。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县监委向镇(街道)派出5个监察室、镇(街道)选聘75名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工作,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和编制配备,在力量配备上向监督执纪监察一线倾斜。完成深化县纪委嵩明县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提升能力素质强履职。制定2019年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教育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讨论,建立“轮流领学”和“全员轮训”机制,组织培训班次32个,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246人(次),开展全员培训专项考核测评2次,确保培训实效。落实年轻干部“传帮带”工作机制,“1+1”结成26个帮带对子,大力培养年轻干部,并通过学思践悟交流检验培养成果,开展学思践悟交流11期19人,推荐评选出“业务标兵”20名。及时总结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和正风反腐的生动实践,提炼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等主要媒体刊发稿件57篇,信息工作排名全市第一,嵩明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不断提升。
坚持刀刃向内重监督。严格执行监督好自己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健全完善《行文办法》,全面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健全完善内控机制,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改作风、树新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纪律情况明察暗访4次,点名道姓通报3次。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1件16人次,党纪处分1人,内部通报批评4人,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2名干部坚决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坚决防止“灯下黑”。(章红 阚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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