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纠治“四风”不松劲不停步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1-25 15:25:25
编辑:石林—赵芬
2019年,石林县纪委纪委监委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铁规矩、硬杠杠,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改进作风,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好。一年来,全县共发现“四风”问题58个,提出整改意见35条,党纪政务处分5人、问责5人、组织处理3人、责任提醒谈话8人。
盯住节点,纠“四风”驰而不息
“县纪委监委每到节前都发送廉政短信提醒我们,督促时刻绷紧纪律弦,把‘过节’当成‘过廉关’。”石林县一名县直机关党员干部表示。
抓住节骨眼,打在七寸上。每逢节假日都要重申纪律要求,划出红线管出习惯。石林县纪委监委紧盯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都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会议、通报曝光等措施,提前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决不让“四风”问题在节点“喘息”。
立足日常经常,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开展约谈、提醒2000余人次。编印《党的十八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利用“活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紧紧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持续加大通报曝光的频率、力度和范围,通报曝光3批6起21人次,形成了有力震慑。
强化监督,让“四风”无处遁形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根治“四风”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石林县纪委监委创新监督方式,围绕实现“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精准监督,建立“单元制”监督、“蹲点式”监督、“体验式”监督等机制,打好监督“组合拳”,让“四风”无处遁形。
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特别是对一些潜入地下、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创新运用“单元制”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各单位开展交叉式、“推磨式”、飞行点穴式检查,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和新技术,通过“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平台”排查公车使用情况,调取“三公”消费数据及发票进行比对分析,精准发现问题线索。不断健全完善“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三合一监督模式,让“四风”问题无处藏身。
2019年,石林县纪委监委把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在“贯彻落实、服务群众、履职尽责、会风文风、检查调研”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8个,处理13人。
严肃执纪,向“四风”打出重拳
石林县长湖镇机关工会春节、中秋节期间以现金方式发放工会会员慰问金,时任长湖镇机关工会原主席刘春泉受到通报问责;板桥镇板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成明违规为儿子举办结婚宴,李成明受到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石林县纪委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四风”问题线索,特别是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直查快办,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处置。强化追究问责,对“四风”问题多发频发、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的重要保证。石林县纪委监委着力构建整治“四风”问题长效机制。出台实施治理“为官不为”实施办法,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作风建设满意度第三方评价制度,出台实施《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防错办法》《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办法》《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纠错办法》等办法,为担当者撑腰,给实干者鼓劲。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共为50人澄清了不实举报。(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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