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廉洁文化的教育、示范、熏陶和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昆明市纪委市监委将举办“清风沐春城 廉韵润人心”清廉昆明廉洁文化展,进而推进清廉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接受廉洁文化陶冶,进一步提升廉洁自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要求中“A1302公益文化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市纪委监委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清风沐春城 廉韵润人心’廉洁文化展”的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清风沐春城 廉韵润人心”廉洁文化展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
三、 主要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廉洁文化建设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的要求和本区域实际,在充分挖掘廉政文化底蕴的基础上,把各种显性、隐性的廉政文化资源加以整合凸显,提炼廉政文化的精髓,弘扬民族文化思想精粹,汲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发挥好廉政文化在塑造良好政治生态和激励干事创业方面的积极作用,营造以廉为荣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树廉洁之心、行廉洁之事、做廉洁之人蔚然成风,为我市高质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为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精神指引。
四、 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49.9万元。
资金来源:2020年党风党纪宣传教育专项经费
五、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扬“工匠精神”,抽调精干力量,对参展内容的设计和编排进行精心打磨,及时按要求对设计样稿进行送审和修订。在整理和挖掘我市廉洁文化资源宝库进行展示的同时,较好地展现我市廉洁文化建设方面的厚重积淀和新建成果。在参展内容和展出形式上要体现昆明廉洁文化建设的辨识度,确保展览内容丰富多样、生动多元。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通过图文、音视频、展柜、多媒体场景和人工辅助解说等方式,进行一次廉洁文化集中展示,引导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在观展中品味春城廉韵,体会文化传承,启迪思想境界,提升廉洁形象,不断厚植昆明廉洁文化土壤,为持续营造昆明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
七、 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