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持续深化政治巡察 2019年3轮巡察共发现问题435个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1-22 15:06:20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9年以来,嵩明县按照“政治巡察要深,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整改问题要实”的要求,一体推进政治巡察和整改落实,形成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合力,使巡察这把利剑越擦越亮,巡察监督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进一步彰显。
强化问题查找重质量。固定巡察组长、副组长配强巡察队伍,四个巡察组均成立4个临时党支部加强巡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新建细化了《中共嵩明县委巡察基层党建工作项目清单(试行)》,为基层党建巡察工作提供了简便易行的“行业标准”,确保发现的问题分类更加清楚,政治定性更加准确。通过设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邮箱、二维码等形式,广泛收集各类问题线索。改进问卷调查方式、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农村特点,扩大问卷调查范围、灵活问卷填写方式、严格保密制度,为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上下联动重震慑。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常规巡、专项巡、延伸巡贯通起来,罗列工作清单,上下联动进一步加大对村(社区)的巡察力度,剑指基层“微腐败”,进一步延伸巡察监督,实现巡察全覆盖。全年共组建10个县级常规巡察组,1个县级专项巡察组,1个市县统合巡察组,对17家县直部门及6个村(社区)进行了巡察,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促使巡察质量稳步提升,“利剑”作用不断彰显。2019年共对21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435个,移交问题线索25件,涉及28人;立案10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有效发挥巡察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
强化成果运用重实效。坚持把整改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立行改”和“适时访”制度,对进驻期间发现的31个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19份。组建4个检查组对第五至第八轮巡察整改工作情况进行 “回访”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40个问题下发《督促整改落实通知书》27份。建立巡察整改“三清单”制度,实行“销号”归档管理,确保整改问题“对号入座”、“颗粒归仓”。2019年以来,共指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5次,开展专题培训3次,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88.9万元。对巡察查找出来漏洞和风险点,县委专门进行研究,推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49项,推动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章红 陈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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