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2019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50人次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01-22 14:41:48

编辑:呈贡—马亚非

呈贡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履行职责、深化职能拓展的有效抓手,精准把握、综合运用,有效处理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150人次,同比增加42人次。

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手段,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牢牢守住“第一关口”“第一防线”。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组织5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集体接受警示教育,组织256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报告会,组织528名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电影《反腐枪声》。此外,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打好廉政“预防针”,防止“小隐患”变成“大问题”,切实做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和厚爱,印发党风廉政教育手册21500册,发送廉政短信10条、廉政公开信11封。2019年,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90人次,其中,开展谈话函询了结18人次,初步核实了结70人次,直接了结2人次。

把握好第二、第三种形态,减存量、遏增量。对一般违纪违法问题,既综合考虑性质、情节、危害、造成的影响、一贯表现、认错悔错改错等因素,也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唤醒受调查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党章党纪意识,防止一般违纪行为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管住“好同志”与“阶下囚”的中间地带,有效填补监督空白。对相信组织、如实说明自身问题、真正认错悔错改错的,经集体研究并履行报批程序,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理;对在调查中不相信组织、不讲实情、我行我素的,从重或加重处理。2019年,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3人次,其中,政务警告3人次,政务记过3人次,给予党内警告18人次,党内严重警告9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3人次,其中,留党察看1人次,开除党籍并撤职2人次。

不放松第四种形态,保持高压反腐态势。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重点工作,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深挖问题线索,从严执纪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坚持动真碰硬、从严问责惩处,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综合运用12种措施开展调查,依纪依法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坚持双管齐下,既查受贿人,也查行贿人,让围猎者同样付出代价,最大限度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空间。2019年,立案59件处分60人,使用调查措施1705次,留置16人;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24人,其中,因刑事处理开除党籍5人次;开除党籍并移送检机关8人次,两非人员移送检察院8人次,其他处理3人次。(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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