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强化业务辅导 提升基层案件质量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1-16 16:41:41
编辑:寻甸—李秋仙
“是否现在所有违纪行为都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分?”
“违纪行为发生在2018年10月份以前应该适用2015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应该适用新修订的条例。”
这是寻甸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交流时的场景。2019年以来,为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确保案件质量,使纪律处分既达到案件处理的纪法效果,又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寻甸县纪委不断强化业务辅导,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案件质量的全面提升。
个案反馈,单独辅导。坚持“乡案县审”,强化“二次审理”,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立案的案件严格审核把关,对个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列出问题清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书面反馈给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并对整改工作要求进行面对面的业务指导。2019年,共对56件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立案的案件进行乡案县审,并反馈问题164个,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归纳总结,集中辅导。不定期组织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分片集中交叉互查,既检查问题,又相互学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纪委案审室进行梳理、汇总、分类后再进行现场点评、现场教学。通过学习观摩、业务培训、交流经验、查阅分析案件等方式对办案业务进行培训,对平时办案发现的易发、频发的共性问题及常见错误,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教学、讲解,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2019年,分片进行以案释纪、以案助教、以案促改等集中业务辅导4次,进一步提高乡镇办案质量。
定期检查,现场辅导。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扶贫领域案件等开展质量检查。根据《关于对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2019年办理的案件归档装卷、处分决定执行和回访教育等有关工作开展检查,制作问题清单16份,对发现的57个问题当场反馈,并限时整改。
材料汇编,专项辅导。针对日常工作中的一些难点问题,县纪委统一购买《常用执纪审查文书格式》《纪律审查证据收集与运用》《纪检监察实务百问百答》等书籍,发放到各纪检组及各科室学习,同时将上级纪委发放的案件装订标准提供给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要求严格对照执行,确保案件卷宗内容完备、形式规范。(何丽萍 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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