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2019年受理信访举报619件,同比上升37.86%25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1-13 16:31:03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9年,嵩明县纪委县监委着眼信访举报平台建设、闭环管理、澄清反馈各环节,精心搭建办信“流水线”,让信访件“跑”起来,有效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效、高质量开展。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619件,同比上升37.86%。其中检举控告业务范围内举报481件(次)、业务范围外及无实质内容举报138件(次)。业务范围内举报已办结386件,正在办理95件,办结率80.25%。

扎实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建设专门、规范的信访接待室及检举举报中心,在接待室及举报中心加装纪检监察专网,配齐电脑设备,配强接访工作人员。为处置子平台的部署运用做足准备。下辖的三镇两街道纪(工)委分别在办公场所一楼设置独立信访接待室,加装政务外网,实现与来访群众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沟通。在全面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基础上,在县门户网站设置醒目的检举举报窗口,链接全省12388网络举报平台。压紧压实县纪委监委领导包案督办责任,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五包”“六个一批”要求,包案化解18件热点难点信访件。同时扎实开展常委班子领导接访、深入基层下访、因案回访等工作,倾听群众呼声和诉求,实现信访举报渠道全覆盖。

扎实推进检举举报件闭环管理。制定《检举举报件闭环管理办法(试行)》《检举举报件跟踪督办办法》,抓牢“分流转办、办结归档两头”,从严规范全县业务范围内检举举报件处置的受理、登记、转办、处置、立卷归档各个环节。对业务范围内举报件全部实行一号一编码的条形码编号管理,并于当日内快速完整登记、信访原件扫描录入信访系统,做到不拖延、不滞后,确保对每件信访线索的有效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转办的信访件提出初步分办意见后逐级报请审批后于5日内快速分流转办,同时建立转办台账。1-12月,主要领导对转办分流的552件信访件进行审批,亲自审批效率达100%。对转承办部门办理的信访举报件列入提醒跟踪台账,督促承办部门严格按照处置方式及办理时限快速展开核查了解,快速撰写线索处置报告后提交县纪委县监委书记(主任)专题会议研究。对经县纪委县监委书记(主任)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处置意见的信访举报件,督促承办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案审批手续后送信访室登记销号,由信访室对号立卷归档。

扎实推进澄清反馈规范开展。制定《信访举报办理结果澄清反馈工作办法》《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暂行办法》,严格规范信访举报澄清反馈、澄清正名内容、时间、方式、程序。承办部门在信访办理结果澄清反馈工作开展前拟定澄清反馈方案,澄清反馈工作结束后撰写反馈情况报告,确保信访举报问题处置到位、反馈及时高效透明。同时,由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牵头对信访办理结果澄清反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季度通报,全力做好信访处置结果运用“后半篇文章”。1-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结件答复反馈259件,澄清反馈16件,有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陈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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