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昆明市委第十轮6个巡察组向41家单位反馈巡察意见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0-01-10 15:44:40
编辑:赵艳芳
2019年10月9日至11月8日,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十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组建5个常规巡察组,对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外办、市台联、市工商联、市侨联、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等9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开展脱贫攻坚、意识形态、扫黑除恶、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建1个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滇池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和相关县区等32家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
近日,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杨皕、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金幼和、市委常委、秘书长夏俊松、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宝国、市政府副市长赵学农等相关领导出席相关反馈会议并对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在反馈会上传达了市委主要领导听取十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情况汇报的讲话精神;各被巡察单位相关负责人对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进行表态发言。现将反馈的问题摘要通报如下。
市委统战部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差距。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深入,调查研究建言献策作用发挥不充分,统战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落实“两个健康”要求的举措不多,对商会组织的指导、引导、服务不够,搭建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有差距,昆明政商直通车平台存在企业入驻率不高问题,沟通交流平台不够丰富。
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对下级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不够,有重点地加强分类指导不足,基层组织生活不规范,党费使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
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不足,抓早抓小、约谈提醒不够。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检查、跟踪督办机制不健全。
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牵头协调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力度有待加强,指导做好参事遴选工作还有不足。基层统战工作基础薄弱,部分基层统战干部素质与统战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缺乏专业能力,工作方式陈旧,制约了工作落实。
市委政研室
推动政研、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对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调研不深。结合昆明实际探索创新改革方法少,改革督促落实措施不力;对市级单位和县(区)改革实施工作指导不够,开展改革督察和目标考核动真碰硬不足,缺乏有效改革评估举措。
班子建设薄弱,对班子的领导职能认识不到位,没有统筹抓好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联系实际,深入基层调研的工作能力还有待加强,调研工作作风还要进一步转变。
少数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只抓业务,不认真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没有及时提醒诫勉。
室领导班子对抓好党建促业务的认识不到位,没有全面担起党建政治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同步抓好分管处室党建工作,没有认真指导所在支部抓好“三会一课”工作。支部工作重布置任务轻指导督促,为迎接检查党总支帮支部后补台帐资料。
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廉政风险防控存在风险点及薄弱环节。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对违规发放校稿费、编辑审稿费的退款情况整改不彻底,违规发放奖励费、违规用公款购买运动服、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用公款购买白酒、违规购买发放购书卡。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少数报销凭证附件不齐全,白条报账。公务接待不规范,公务接待清单制度落实不到位。
市政府研究室
党组班子不健全,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班子集体决策功能和职能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在综合文稿、决策咨询等工作中掌握情况不及时、不全面,深入一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多。
少数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以签订责任书代替责任落实,安排布置多,督促落实少;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重业务,轻思想、作风建设,没有认真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出现的违规问题没有及时提醒诫勉,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有力。
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班子对党建固本强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认识不到位,对党总支、支部落实党建工作推动不力。支部工作重布置任务、轻指导督促。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肃。
财务报销制度不完善,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违规发放组稿费和编辑审稿费、违规发放慰问金、违规用公款交纳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置服装。单位会计账目不规范,科目不清,审核把关不严。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擅自购买固定资产。财务报销票据凭证附件不齐全。
市外办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没有传达学习2018年6月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精神。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以简单传达文件代替集中学习。
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机关党总支换届不及时,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班子民主生活会把关不严,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未落实。述责述廉报告事项不全。党费收缴不规范。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违规长期借用工作人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民主测评中存在的问题不重视、不研究、不整改;对落实“两个责任”提出的“个别干部作风懒散、精神懈怠、推诿扯皮等尚未根除”等问题重视不够,分析研究不够,整改不彻底、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存在变相发放职工福利、用公款支付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待等问题。
内部管理松懈。财务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管机制,存在经费报销要素不全、部分往来款长达27年挂账未收回、经费超范围支出、违规突击花钱、违反物资采购程序、外宾接待用品管理混乱等问题。
市台联
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在常务理事和在昆台胞台属中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1月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精神。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结合台联实际开展工作有差距。产业扶贫有差距,牵头解决帮扶村与企业经济纠纷问题力度不够。
党组织机构不健全。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2016年党支部记录丢失;部分党员未足额交纳党费。个别班子成员述责述廉不认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全面。
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个别干部任用材料不全。未经人社、财政部门批准,违规长期使用外聘人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签订的责任书结合岗位实际不紧密。党支部制定的2017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自定责任细化方案,仍使用2013年的附件。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用公款支付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报销餐费。财务管理不规范,经费报销要素不全,挪用专项经费问题较为突出,存在用两岸交流经费、团结台胞台属工作经费、基层调研等专项经费支付法律顾问费、财务代管费、驻村队员补助、优秀公务员奖、职工节日慰问和体检等费用。
对台工作站位不高、认识不深。对联谊活动的政治性、战略性、时代性的把握不到位,改革创新意识欠缺,存在方式单一、交流内容不够丰富的问题。
市工商联
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工商联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政治站位不够高,担当精神不足,在优化营商环境、联商联企、招商引资等方面主动作为不够,领导带头深入基层指导帮助、协调服务不够。
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弱化。党组班子原则性不够强。民主生活会程序不够严格,个别班子成员连续两次民主生活会对其他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完全相同且无实质内容。
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学习教育被动应付、抓而不实。引导商会组织和会员企业常态化学习不够。对商(协)会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不够。2019年,市直机关工委明确将市商会协会党组织隶属关系整建制划转到市工商联后,市工商联没有对商会协会党组织管理进行过研究。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6名干部竞争上岗考察材料高度雷同。
少数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不够。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员交心谈心不够。个别党组班子成员述廉述责报告个人事项不全面。存在超人数、超天数报销住宿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固定资产管理、会产管理、财务报销不规范。少数报销凭证要件不齐全,公务接待清单制度落实不到位。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存在将会产房以较低价格租给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情况。光彩事业促进会资金使用率低。
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职责职能履行不到位,对 “组织开展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交往,促进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的职责没有履行到位。
市侨联
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行动迟缓,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2018年6月才制定党组工作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2018年8月市委统战部安排对下属企业国有资产清理清查有关事宜直至2019年4月才研究。6家企业仍然未脱钩。班子成员对全市归侨侨眷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机关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部分支部委员回答不出“三会一课”的内容。思想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干部精气神不足。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选人用人工作总体评价满意率相对较低。
少数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够。个别党组班子成员述廉述责报告个人事项不全面。违反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有关规定,2018年7月前仍由主要领导直接分管财务工作。仍然存在违规发放补贴、加油卡、报销停车费、食宿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少数报销凭证要件不齐全,公务接待清单制度落实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销不规范,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
市社科院
领导主体缺失。至今未配齐党组成员,党组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由院务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既研究科研课题和经费,又研究党的建设。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2016年以来,中心组学习17次,只有9次有学习研讨和交流发言,8次仅传达文件和会议精神,无专题调研、专题讲座和辅导报告。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研判分析不够。近三年没有签订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无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院务会会议讨论注销“昆明社科智库”微信公众号。
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支部2018年1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应到党员15人,实到党员11人,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未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违反《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部分党员未按时、主动、足额交纳党费。
干部队伍建设不力。对年轻科研人员压担子、挑重担、培训、指导不够。未建立与高校、高端社科研究机构互派年轻科研人员进行培养锻炼的机制和渠道。
财务管理混乱,廉政风险突出。无科研经费预算制度,无流程管理,课题经费由课题组组长包干使用,无监督制约机制;存在虚列支出、非科研课题报销课题经费、代开发票等突出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存在违规发放补贴、咨询费、宣讲培训费、核对打印费的问题。
市社科联
党的政治思想领导弱化。未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写入章程;未安排布置各社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党的组织领导缺失。第二次代表大会后至今未召开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超任期19年;22年未召开过全委会、常委会。干部队伍建设不力,未按规定办理主席、副主席任职手续。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不力。党组对社团缺乏领导、管理、跟踪、问效;对如何加强社团建设和开展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利用“两微一端”平台传播正能量能力不足,在意识形态斗争中不善于发声,没有开设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内容更新迟缓。
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2016年社科联党总支没有与党支部签订党建目标管理工作责任书;2018年党总支与党支部签定的党建目标管理工作责任书考核内容照抄照搬市委宣传和社会事业工委与党总支签定的责任书。部分党员未按时、主动、足额交纳党费。
履行主体责任缺失。2016—2019年没有听取社科院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分管领导对社科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制止、纠正、查处。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存在违规发放咨询费、审稿费,加班费、核对打印费的问题。
涉“两湖”治理和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的相关县区和职能部门32家单位
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治站位不够高、整改统筹协调不够有力。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两湖”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涉整改单位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力,部分项目整改推进滞后。“两湖”及重点水源地流域截污治污体系整改还有差距。
省委机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存在的主要问题:滇池治理“四退三还”部分项目整改推进不力。反馈问题整改中的部分项目推进缓慢。全面深化河长制整改工作有差距,仍存在部分基层河长和专管员对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层层传递压力递减,巡河重次数轻质量,以日常工作代替巡河。
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存在的主要问题:盘龙区冷水河20米范围内存在的蔬菜冷冻库蔬菜残渣清理不彻底,阿子营街道西以则村牧羊河边违建、复耕问题屡禁不止,久拖不治。晋宁区排污沟渠建设不到位,未按整改方案进行全面排查;柴河水库2019年2、3、4、6、7月份水质为Ⅳ类,均未达标。禄劝县禄大路三岔箐危化品检查站主体区域设置于出水源区方向一侧,不能对进入水源地方向的运输危化品车辆进行有效监管。寻甸县水源保护区内有汽车修理问题只发放了《寻甸县环境监察现场处理决定书》、审批(备案)办理流程,没有实质性进展。
本轮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整改单位党委(党组)政治站位不够高,“四个意识”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抽查涉“两湖”治理整改单位的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未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对整改问题进行专项研究部署;涉“两湖”治理整改单位未主动作为、举一反三查找存在的问题,部分已整改的问题易反弹,且有新的问题出现。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不到位。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在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监管平台、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方面存在差距,环境监管责任未压实,未做到环境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涉“两湖”治理的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滇池治理科研机构小、散、弱,科研成效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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