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1-09 15:20:11

编辑:石林—赵芬

2019年以来,石林纪委监委按照“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的要求,统筹衔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强化政治监督根本定位,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求得实效,发挥监督合力,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

精准有效推进政治监督

始终把政治监督作为落实“两个维护”重要抓手,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执纪审查、调查处置、问责追责等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3件3人。

2019年,全县1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田间地头,用脚步丈量民情,着力打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 为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化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和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把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42件,党纪处分12人、问责25人、批评教育86人,通报曝光10批24人次。

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重点整治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32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9年,全县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个,处理1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人,问责6人、组织处理4人、责任提醒谈话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批5起10人次。

同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让监督直抵末梢。2019年,全县共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3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问责6人、组织处理10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10件,立案审查调查54人、问责52人、责任提醒谈话29人。

抓早抓小做实日常监督

“今天,我们就你的述责述廉报告和去年雷同的问题对你进行谈话,希望你能正视工作中的作风问题,认真反思、切实整改。”日前,石林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就某局一名领导照抄照搬往年述责述廉报告问题对其进行责任提醒谈话。这是石林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一个缩影。

着眼于治未病,立足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石林县纪委监委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领导干部进行“政治体检”“政治保健”,避免党员干部由小错演变成大祸、由轻微违纪滑向严重违纪违法。2019年,全县共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4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25人次,占64.5%;第二种形态75人,占21.5%;第三种形态17人,占4.9%;第四种形态32人,占9.1%,达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目的。

为使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有抓手,石林县纪委监委还探索建立了“一室三书”制度。“一室”就是在县、乡、村三级建立廉政谈心室,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咬耳扯袖、防患未然。目前,全县共建有廉政谈心室115个,先后开展谈心谈话2000余人次。“三书”就是“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工作预警通知书”,根据纪律检查和监察调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不力的单位,提前预警、督促整改。2019年,石林县纪委监委共发出“三书”82份。

统筹协同做细长期监督

2019年,全县7个县监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全部挂牌组建,并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既履行纪律检查职责,又履行国家监察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员和公职人员的监督。与其同时,在全县93个村聘任了监察联络员,负责对村内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目前,全县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共发现和督促整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78个,收集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300多条,有效发挥了“一线探头”作用。

为统筹监督力量,石林县纪委监委建立“1+13”协同监督机制,1”即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对协同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13”即13家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对驻在部门的日常监督,重点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等重点内容开展监督。今年以来,通过“协同式”监督,共发现问题139个,处理257人。同时,推动派驻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协同配合,形成“四位一体”监督格局,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针对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深挖背后的普遍性、规律性“病灶”,并对症下药,提出有针对性的纪检监察建议,提升了监督质效,放大了监督效应。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中发现,部分乡镇(街道)存在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结余情况。针对这个问题,及时向住建、财政部门提出监察建议。在县纪委监委的督促下,由住建部门牵头、财政部门配合,对乡镇(街道)农村危房改造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并按规定处置,严防资金滞留情况发生。

“做细做实监督第一职责,提升监督质效,既要强化日常监督,也需着力在长效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石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晖表示,要进一步推动把监督挺在前面,突出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传感器”的作用,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辨识度”。(赵俊良)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