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2019年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98人次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01-09 15:16:12
编辑:官渡—王俊伟
2019年以来,官渡区纪委监委坚持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筑牢“第一道防线”。
抓好时间节点,廉政教育“早”。紧盯重要春节、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运用“廉韵官渡”微信公众号、“昆明官渡纪委”微博号、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早打招呼,提前预防,要求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纪法规,进一步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出发点“早”,落脚点“小”,提高节日监督质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廉政风险点,组织区市场监管局150余人参观安宁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区领导干部480余人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电影《反腐枪声》,用活用好反面教材,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明确谈话对象,对症下药“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集中研判问题线索,逐一确定对象和方案,充分细化“第一种形态”谈话的内容,包括涉及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防止谈话提醒流于形式,务必谈到点上、戳到痛处,把问题说清、把根源找准、把错误改正,不达目的不放过,切实做到勤提醒、常监督、早警戒,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有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严肃纪律责任,结果运用“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列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抓早抓小,促进责任落实。同时,注重结果运用,谈话函询结束后,对谈话函询对象进行回访教育,并与干部考核任用相结合,做好、做实谈话函询的后半篇文章。向被谈话提醒人单位下函,要求其提醒督促近期接受组织谈话、约谈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一定范围内公开,督促落实整改,做到组织处理有“下文”,落实整改有“回音”,切实避免“见好就收”情况出现。2019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处理16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8人次,占比58.7%。
(杨静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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