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聚焦基层“痛点”“难点” 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个处分5人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1-03 14:33:35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9年以来,嵩明县认真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要求,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基层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精准画像压责任。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办法》,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以及其他方面的突出问题,逐一列举32项具体问题清单,描好画准“反面形象”,为全县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标立“靶”,层层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确保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取得成效。

精文减会促实效。县委印发《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严格清理和减少各类会议活动,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须经县委批准,专项会议原则由分管领导参加,需县委主要领导参加的按程序审批。县政府印发了《县政府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从大幅精简文件、精简会议、改进会风、减少督查检查考核5个方面完善细化整治措施,文件简报和会议的数量实现明显下降,坚持有的放矢,切实从源头整治形式主义。

精准考核强担当。制定《嵩明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对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对象的各部门、单位的共性目标及职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全县通报。县委目督办牵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对2018年1月至2019年间的督查检查考核进行自检自查,并实行备案制,要求对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较2018年减少50%以上。对于未按程序报批的,要按照相关对的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精准管理重追究。建立线索排查机制,组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2017年11月1日以来已办结或正在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坚持每月一排查,每季一小结,全面摸清找准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建立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对群众举报、工作检查、督查督办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发督办通知,限期整改;涉及问题线索及时分送办理,对顶风违纪、严重违反党纪法规者严肃处理,进一步增强专项整治效力。2019年,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个,党纪政务处分5人,问责1人,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1次。(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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