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坚持刀刃向内 自我革新 破解自我监督难题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01-02 16:46:33
编辑:盘龙—孟庆毅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和终身“免疫力”,作为党内政治机关、监督机关,谁来监督纪委?盘龙区纪委监委用实际行动给出答案,破解自我监督难题。2019年来,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7件,谈话提醒3人(次),函询1人,问责1人,立案1人。
查找短板,从严监督管理
2019年12月23日,盘龙区纪委监委召开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制度化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重温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和12项“负面行为”清单,从抓学习、抓纪律、抓作风上突出会议整顿重点,从学习培训、抓早抓小、建章立制上强化整顿措施,补齐在队伍建设上、监督管理上的短板。确保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入脑入心见行动,坚决杜绝践踏纪律底线、逾越法律红线。
同时,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结合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要求,严格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认真对照《云南省纪检干部“十严禁”规定》以及“负面行为”清单进行检视,逐条逐项一一对照检查,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并将问题清单列入整改台账,张榜公示,逐项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刀刃向内的勇气,刮骨疗毒,决不护短遮丑,坚决纠正、严防“灯下黑”。
以案为鉴,强化警示教育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孤岛’,不是‘防空洞’‘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然‘免疫力’,终身‘免疫力’……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反思自己违纪苗头有没有在自己身上发生、时刻反思错误想法有没有在自己心中闪现,时时反省自己会不会成为下一个教训……”
为增强案件警示教育效果,以案为鉴,教育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自觉遵规守纪,做好表率,该区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纪检监察系统出现的问题,切实将纪律作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切实做到严在经常,管在日常。
“‘唯无瑕者可以戮人,唯自净者可以净人’,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制度的执行者、捍卫者,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筑牢思想防线,严格约束自身言行,自觉接受监督。”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杰表示。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岗位和职责,无论八小时内外,都必须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时常自律、自省、自警,做到慎独、慎微、慎言、慎行、慎交友,真正做到处事有原则、交往有界限、行为有规矩,明底线、知敬畏。”该区纪委区监委案管室主任陈阳谈道。
正风肃纪,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打铁人”必须先做“铁打人”。盘龙区纪委区监委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切实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标准,建章立制、强化教育、严格监督、严肃追责,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建设,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该区纪委区监委出台了《盘龙区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通过抓学习、纪律和作风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对党忠诚、让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方案》从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存在的问题入手,找准短板、从严管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在学习措施上,建立理论业务定期测试制度,结合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每季度组织1次综合理论业务测试,提升学习效果。在警示教育上,增强案件警示教育的针对性,用近年来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典型案例和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发生的违纪问题警示教育干部谨言慎行。在事前监督上,强化“第一种形态”的应用,开展“一对一”作风谈话,及时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动态,注重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在日常监管上,推行工作日志周报制度、建立借调外聘人员管理考核制度。做好干部作风情况的记录和报告,切实解决学习虚化、能力不强,纪律松散、自律不严等问题。
对标新形势、新要求,盘龙区纪委区监委将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加强对“自己人”的监督管理和追责问责,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正风肃纪,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的纪检监察“铁军”。(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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