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谈话监督常态化 严防“小问题”演变成“大悲剧”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1-02 16:27:36

编辑:石林—赵芬

“想着老战友多年未见,约着中午吃个饭,喝点酒应该没什么事,都是侥幸心理在作怪……”近日,石林县西街口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镇人武部李某搞“小圈子”聚会后,对其进行谈话。谈话后,李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类似这样,运用最直接、最快速的谈话监督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违纪干部悬崖勒马,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悲剧”的例子在石林县还有很多。

把纪律挺在前面,为党员干部立规矩、划“红线”、标“雷区”、架起“高压线”,谈话函询是重要的手段。该县纪委监委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做实日常监督,形成谈话监督常态化,致力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19年1至11月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6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55人次,占59.6%;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64人次,占24.6%;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3人次,占5.0%;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8人次,占10.8%。

“此次任前廉政谈话的目的是,是为了增强大家的廉洁从政意识,在做好新旧工作交接的同时,认真梳理新岗位的廉政风险,开好头、起好步,做一名让组织满意、让群众满意的好干部……”2019年9月,石林县鹿阜街道对拟上任的17名中层干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8月,石林县公安局召开全县公安机关专项纪律教育和整治活动集体谈话会,对副科以上10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集体谈话。

据了解,近年来石林县常态化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无论是中层干部、科级干部,逢提必谈、逢谈必诺,做到谈话全覆盖。同时,采取廉政集体谈话、个别约谈、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承诺书、赠送廉政资料等不同形式,严把干部任用廉洁关。

此外,结合云南省纪委监委出台《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石林县纪委监委针对受处分人员开展集中回访教育,由县纪委监委案审室、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县级有关单位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组成回访教育工作小组,采取集中座谈、“面对面”谈心谈话、走访了解、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87名受处分人员的思想状况及工作情况,帮助“跌倒”干部调整心态,重新站起来,积极作为,重整行装再出发。(赵芬)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