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2-27 09:54:18
编辑:石林—赵芬
“2019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7件8人,问责1人,函询2人,责任提醒谈话5人……”一串串数据为该县坚持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维护队伍纯洁性做了注脚。
正人必先正己。近年来,石林县纪委监委坚持用更严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抓好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清正廉洁、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据了解,该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继修改完善此前出台实施的《石林彝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十要十不准”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谈心谈话、家访、约谈提醒、监督检查等制度,旨在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娱乐行为。
出台《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人、财、物管理和工作绩效考评以及工作过错登记、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
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婚姻变化、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因公因私出国(境)等情况。组建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共50人的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队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
“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守得住自身廉洁底线,更要防止家属被‘围猎’。”石林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介绍说,制定这些规定,主要目的是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同时约束好身边的亲人朋友。
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清除监督“死角”。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受理、调查处理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通过“石林党风”微信公众号,定期发送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廉政短信、宣传教育、警示案例等信息,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各个环节的监督,严格审慎用权。
积极组织青年骨干接受专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连续三年开设“机关业务讲堂”,讲堂形式丰富,既有辅导报告,又有经验交流。内容选择面广,如信息写作、宣传报道、监督检查、线索排查、执纪审查等。授课人员不分级别,只要所讲内容有理有据,可谈认识、讲体会、议工作,让干部职工在轻松和谐的氛围里,学有所得。
今年7至8月,分两批组织全县1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到广州中山大学进行纪检监察业务深造学习。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420余人次参加上级业务培训,举办全县村(社区)监委主任培训班,着力补短板、强素质、提能力。
“贪念和欲望是一个党员干部走向腐败的第一级台阶,纵观警示片中的反面典型,共同的特点是耐不住清贫,经受不住诱惑。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八小时外’亦无例外,自己接受监督,亲人、朋友更应看好、管好。”石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定期对组织家访,了解干部家风建设和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赵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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