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践行“四种形态”提升监督质效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2-27 09:25:53

编辑:石林—赵芬

“今天,我们就你的述责述廉报告和去年雷同的问题对你进行谈话,希望你能正视工作中的作风问题,认真反思、切实整改。”日前,石林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就某局一名领导照抄照帮往年述责述廉报告问题对其进行责任提醒谈话。这是石林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一个缩影。

着眼于治未病,立足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石林县纪委监委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领导干部进行“政治体检”“政治保健”。今年以来,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4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25人次,占64.5%;第二种形态75人,占21.5%;第三种形态17人,占4.9%;第四种形态32人,占9.1%,达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目的。

“要是组织上早一点告诉我、提醒我,也不至于走到今天的地步”。无数案例表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沉重的代价不能白付,石林县纪委监委积极构建“四种形态”落实机制,制定出台《石林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石林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等制度。加快转变执纪理念和方式,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协助党委抓纪律、管纪律、维护纪律、执行纪律上来。严格用纪律的尺子和“四种形态”的刻度衡量判定党员干部的行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露头就打”,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处理,着力在违纪与违法之间构建起带电的“缓冲区”,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为使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有抓手,石林县纪委监委还探索建立了“一室三书”制度。“一室”就是在县、乡、村三级建立廉政谈心室,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咬耳扯袖、防患未然。目前,全县共建有廉政谈心室115个,先后开展谈心谈话2000余人次。“三书”就是“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工作预警通知书”,根据纪律检查和监察调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不力的单位,提前预警、督促整改。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已发出“三书”82份。

在充分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同时,石林县纪委监委又综合运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坚决不放松第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6件,同比增长11.63%;结案88件,同比增长10%;处分107人,同比增长37.18%。启动监察调查30件36人,留置10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刮骨疗毒的同时深化标本兼治,石林县纪委监委注重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以案促教、以案促纠、以案促建,编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组织领导干部观看《公安局长的两面人生》《织网者终自缚 入网者必自毁》和《小会计贪巨款》等,通报典型案例37起65人次,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知“红线”、守“底线”、不碰“高压线”。(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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