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1至11月查处“微腐败”问题23起30人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2-24 16:24:31
编辑:石林—赵芬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惩治“微腐败”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石林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信、访、网、电、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在官方微信“石林党风”开通信访举报窗口,打造移动举报平台,提高群众信访举报的便捷性。在县纪委、7个乡镇(街道)、93个村(社区)都设立举报箱。依托覆盖全县的115个廉政谈话室,实行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定期“坐诊”,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反映问题。此外,县纪委还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信访举报渠道,主动搭建群众信访举报平台。1至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86件,同比增长314.49%。
全方位织密监督网络,把监督“探头”架到基层一线,打造“监督前哨”,定期开展专项巡察、纪律作风检查,紧盯扶贫、民生、涉黑涉恶腐败等多个领域,持续强化监督职能,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全县93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紧紧围绕村务决策、党务公开、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提出合理化建议。全县279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对村组干部特别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贴身监督,紧盯“小微权力”,真正打通村级监督“最后一公里”。
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微腐败”和“蝇贪”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和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紧盯巡察、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1至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起3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4人、问责6人、组织处理10人。
为有效防止“微腐败”问题,石林县纪委监委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制定乡镇(街道)、村(社区)党政正职监督办法,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实行村财乡管、村社干部“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切断基层干部插手、操纵村内重大事项的渠道。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以乡村两级“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长”等“小五长”为重点,编制“微权力”清单、完善责任清单,实行“两个清单”内容、运行流程、运行结果三公开,对“微权力”量身打造常态化监督约束机制。(赵俊良)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