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273件信访举报件实现闭环管理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2-23 15:40:20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对信访举报件实行闭环管理,抓牢“分流转办、办结归档两头”,从严规范全县业务范围内检举举报件的受理、登记、处置、跟踪、立卷归档各个环节。截止目前,分流转办业务范围内信访件377件,已办结273件,正在办理104件,办结率72.41%,对办结的273件信访件立卷归档。

归口受理,发挥“质量入口”作用。精准控牢信访举报线索“质量入口”,完善受理录入程序,对业务内的信访举报件统一归口由信访室快速受理、快速研判,于当日内一号一编完整登记录入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信访子系统。精准提出初步拟办意见并逐级报批后于5日内快速分流转办。

跟踪督办,实现全程有效监督。对转办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件全程跟踪督办,建立转办及跟踪台账。按照跟踪督办办法相关要求,对转办信访件采取电话催办、发函督办、情况通报、约谈问效等方式催办督办。对信访举报件办理进度缓慢、超时限未办结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反馈回告,确保“件件有着落”。制定《信访办理结果澄清反馈工作办法》《查处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督促承办单位严格落实澄清反馈工作要求,对经县纪委县监委书记(主任)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承办意见的信访件,在3日内制定澄清反馈工作方案,7日内就处置结果进行澄清反馈。做到署名举报的回复举报人;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问题,采取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进行公开;越级重复举报的突出信访问题,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等方式,联合信访事项涉及的主责部门疏导化解到位。

动态清零,立卷归档销号准确。对经县纪委县监委书记(主任)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承办单位处置意见的信访报件,承办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填报《信访举报交办件了结呈批表》,报请对口联系领导三级审批后办理了结审批手续,同时将处置情况报告、澄清反馈工作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信访室登记销号。信访室及时、完整的将办结件卷宗材料统一编号并录入档案管理系统,确保群众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陈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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