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1至11月运用 “四种形态”处理129人次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12-19 11:10:01

编辑:官渡—王俊伟

今年以来,官渡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鲜明导向,深入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着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实效。

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区纪委监委在用好、用准、用足“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对全区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及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通过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方式提醒告诫,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规演变成违纪、失误发展成失足,将腐败遏制在萌芽状态。1至11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2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0人次,占比54.3%。

精准执纪,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把教育挽救干部贯穿践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精准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审查调查等手段,层层“设防阻拦”,防止小问题成为大祸害,阻止违纪违法“溃坝决堤”。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宽严相济处理。1至11月,运用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处理党员干部23人次、14人次、22人次,努力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

“猛药去疴”,高举“戒尺”严惩“极少数”。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拳整治伸向群众“奶酪”的“黑手”,把扫黑除恶同查处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1至11月,共受理信访举报575件,立案7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人,采取留置措施15人。

以案示警,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注重执纪执法的“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剖析”制度,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并用好反面教材,及时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不留情面,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批,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纪律红线,明规律、知敬畏。(余梦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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